玩酷网

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的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因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他没有承担

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的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因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他没有承担任何责罚,有希望返校上课。 2023年8月30日,这个男孩将一个仅有4岁半的女孩哄骗到离家三四百米的一处菜园,之后男孩把女孩推入粪缸,女孩挣扎许久,最终死亡。 因为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所有此案被撤销。男孩在专业机构接受了心理矫正。 男孩把女孩推入粪坑的理由仅仅是女孩和他妹妹玩耍时太吵闹。 这个结果对于女孩的父母来说实在是有些残忍了。4岁半的小女孩儿,花朵一样美丽可爱,就这样被残害了。 可是男孩未满12周岁,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这样的结果女孩的父母只能接受,他们什么也做不了。这丧女之痛将伴随他们的一生,女孩父亲表示,他们要用一生的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邯郸13岁的初中生王子耀被同龄的3个同学杀害了,这3个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一天就去埋尸的菜棚里挖了坑,可谓心思缜密! 律师见证了尸检的过程,他表示犯罪嫌疑人手段恶劣,王子耀身上有多处伤口,对方是要把他置于死地,否则不会罢手! 这些案件触目惊心,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对于未成年人一定要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学校应该有法制教育课,或者进行法制教育的讲座。 家长也应该时刻教育孩子,要让孩子懂得与人为善,懂得尊重他人,不侵害他人的权益。“子不教,父之过”,老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有人呼吁应该让男孩的父母承担责罚,孩子做了错事,是家长教育失责。这个男孩的父母应该感到愧疚吧,他们两家本是邻居,自己的孩子居然对邻居的女儿下毒手,他们应该一生活在自责中。 很多网友担心这个男孩接受心理矫正的结果如何,甚至有人认为不会有学校敢接收这个男孩,怕他以后再去伤害其他同学。 不管怎样,他起码还活着,可那个可怜的女孩永远离开了! 河北男孩遇害

评论列表

聂成刚
聂成刚 2
2024-03-21 00:34
什么叫刑事责任能力!它的依据是什么?

不知是谁 回复 03-21 08:23
依据是刑法。我认为既然做得出,就有责任承担,而不该以年龄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