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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人气死!13岁男孩在公厕强奸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女孩被诊断为处女膜破裂,还

能把人气死!13岁男孩在公厕强奸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女孩被诊断为处女膜破裂,还流血了,大腿内侧有两处淤黑,强奸证据确凿,可是现在男孩已经开始上学了,老师说没有权利不让他上课。 女孩是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人,2月26日,她和姐姐一起去公园玩,因为和姐姐吵架,姐姐自己走了,8岁的她遭到一名不满14岁男孩的侵犯,事发地点就在公园公厕内。 事发当天,女孩的父母就报了警,阳山县妇幼保健院在2月26日19点30分给女孩做出诊断,女孩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大腿内侧有两处淤血。 根据诊结果,该男孩的行为完全就是强奸,证据确凿。 但是,3月18日,女孩的父母到当地派出所,被告知男孩因为不满14周岁,所以不予立案。 理由是:经审查,认定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而且现在,男孩就像没事一样开始上学了,而女孩因为此事受到心理创伤,整天又哭又闹。 此消息发布后,网友们瞬间被激怒了。 明明就是强奸,为什么罪犯依旧可以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可是给所有的痛苦都要被受害人承担。 男孩之所以能够做出这种行为,难道他真的就不懂事吗? 就因为他没有满14周岁,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如果这样,谁能保证男孩以后会不会还敢做出这样的事来?学校敢保证吗?孩子的父母敢保证吗? 法律是公平的,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应该受到法律严惩。要不然法律的公平何在? 要知道,惩罚就是挽救,不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放纵。 再也不能这样了! 如果法律不能保护未成年人,只是放纵未成年犯罪,法律的尊严在哪里? (信息来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