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最高检把“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放入今年的工作报告,不适用死刑,至少要判无期且不得减刑,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未成人更是重点保护对象,这起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值得法学界研究讨论,为后续的立法修改提供现实依据。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办理中,3名涉世未深的初中生为何要残忍杀害同班同学?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具体案情可能不适合公开,动机和经过也不宜大肆传播,但是强烈建议最高检能把这个典型案件放入今年的工作报告,引起国家的重视,尽早从法律层面完善相关条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自我约束能力,遏制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成人保护工作事关重大,2021年3月1日起,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因为年龄小而免于刑事处罚,那么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
对于那些主观恶意不大,情节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依法从轻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可是,对那些犯罪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加大打击力度,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敬畏法律,最大限度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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