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两会期间,争议最大的一条提议是,“农田撂荒田地达2年及以上的停止发放补贴,可将撂荒田地交由乡村合作公司兜底耕种”。争议异常激烈,共9条: 1:同意,撂荒田地是最大的浪费,可以交给村里管理。 2:同意,有些地方出现大量撂荒田地,主要是承包土地者套取国家贴补后放弃种植,这类的土地必须交村里管理。 3:同意,部分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无力种植土地,但是个人又没有愿意承包的,这类土地可以让村里和镇上想办法种植,但是要给予合理的补偿。 4:同意,要路没路,要水没水,这样的地快给我兜底。 5:不同意,土地既然已经承包到户,种什么是自己摸自由,撂荒可以不给国家粮食补贴,但是无权收回。 6:不同意,兜底耕种到底是什么意思,多少是兜底标准?土地和土地产量不同,种植作物不同,兜底标准无法制定。 7:不同意,村镇合作社只会种植大片土地,部分村民撂荒土地零散,合作社也不会种植。 8:不同意,撂荒土地是问题的表现,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象,这才是关键,这个提议治表不治里。 9:不同意,撂荒土地都是种植粮食无利可图的土地,这个农民最懂,农民比任何人都心疼土地。 根据网友们的争议,可以看出异议明显,但是反对的声音更大一点。 笔者觉得,委员们之所以会提出这项提议,肯定会有自己的理由,毕竟土地被撂荒令人心疼,制止这种现象非常有必要。 建议大会能够通过此项建议,但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1,对于因为没有劳动能力导致的撂荒土地,村里可以帮助寻找承包人,付给合理的承包费用。 2,对于以流转土地套取国家补贴的撂荒土地,不但要不给予补贴,而且还要追回已经获得的粮食补贴。 3,防止有人利用“兜底种植”做文章。 总之,这项提议很好,部分网友之所以持反对的态度,是因为对于此提议的具体实施方法还未建全,一旦通过后才是制定政策的时候,才是细化政策的时候。 大家怎么看?欢迎留下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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