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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女子丢失一条价值18万的白金项链,情急之下悬赏5万寻找,同事捡到后,将

山东青岛,女子丢失一条价值18万的白金项链,情急之下悬赏5万寻找,同事捡到后,将项链还给女子并索要5万报酬,岂料,女子竟表示:“我的项链,凭什么给你钱?”同事一怒之下将女子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更令人意外! 一年一度的公司年会,是青岛某公司上下最盛大的节日,老板宣布要给员工发放丰厚奖金,现场气氛热烈,但没人想到,就在同日,一起让人揪心的案件也悄然打响。 女主角齐某是这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向来衣着考究,平日里就爱戴一些品牌珠宝,在年会当天,她特意配戴了一条来自卡地亚的白金镶钻项链,耀眼夺目,这条项链是她的心头好,价值高达18万元。 年会一如既往地成功举行,齐某和其他员工都玩得不亦乐乎,把平日里的疲惫和压力一扫而空,临近尾声时,公司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游戏互动环节,并准备了丰厚的奖品,齐某积极参与,全程兴高采烈。 直到活动全部结束,人们三三两两地惋惜离开会场,齐某这才后知后觉自己的项链不翼而飞了,她慌忙翻找起来,可项链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杳无踪迹,情急之下,齐某甚至重新回到会场,一寸寸地找了几遍,可依然一无所获,这条与她结缘5年的项链似乎就这样离奇失踪了。 与此同时,另一个女子楚某的故事也正在上演,在年会上,员工楚某不仅获得了丰厚奖金,还意外“捡到宝”,获得一条精美项链,她兴奋地把这份意外之喜带回了家。 楚某本是公司的普通文员,平日里衣食无忧却也过得拮据,她向往美丽生活的心情和对精美饰品的向往,让她将这条项链视为珍宝,回到家后,楚某洗净这条项链,美美地戴在脖子上照镜子,陶醉其中。 双方的故事至此交汇,就在楚某对项链爱不释手的次日,她忽然在社交网站上看到一则急寻失物的启事,悬赏高达5万元,寻找一条18万元的白金珠宝项链,照片上这条项链的样式,楚某惊讶地发现,它和自己拾获的如出一辙! 原来,这则寻物启事正是齐某为找回心爱项链而发出的,她实在找不回,只能想出悬赏天价的办法,5万元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因此这条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成为当晚的热门话题。 楚某意识到自己捡到的宝贝项链竟然来路不凡,她翻来覆去地想了一宿,终于在利益和道义之间,选择了联系齐某,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就在齐某喜极而泣地取回心爱珍品的一刹那,自己的奖励竟成了抉择难题...... 问题的焦点在于,楚某坚称自己应当像其他任何看到寻物启事后主动联系齐某的人那样,获得公平的5万元悬赏费,但齐某不同意,她质问楚某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归还项链,并认为楚某有私自占有之嫌。 一场你来我往的口角随即上演,楚某为自己辩解,声称自己并无恶意,而是出于善心联系了齐某,她对自己的清白深信不疑。但齐某则丝毫不让,她责骂楚某是为了5万元的悬赏费才演出这出戏。 双方唇枪舌战许久不下,最终谈判破裂,楚某气极,决定将齐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齐某支付自己5万元的见义勇为费。 讼辩当天,法庭上的舆论立场似乎比较偏向楚某,毕竟在座许多人或多或少地认为,楚某的所作所为足以被认定为善意的拾得者,她不仅归还了遗失物,还积极联系了失主,按理来说应当获得酬劳。 但是齐某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她在法庭上明确指控楚某存在恶意侵占遗失物这个事实,为佐证自己的观点,齐某还特意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条:“恶意侵占他人遗失物的人无权请求获得任何费用补偿和报酬”。 最终经过审理,法官认为楚某虽有归还遗失物的义务,但其私自占有且长时间不归还的事实已构成对遗失物的恶意侵占,基于法条规定和案件事实判断,法院驳回了楚某要求获得5万元悬赏的诉求。 于是这场轰动一时的官司也就此落下帷幕,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正再次彰显,人们为此欢呼雀跃,同时对那些被不公打垮信心、却又因无奈而无处申冤的普通人表示了无限怜悯,这也许正是我们不断弘扬法治、完善制度的动力。 人心向善,道阻且长,很多人也许和楚某一样,本是抱着善意在行事,却被旁人误读,我们需要的,是宽容和理解;正如法律需要的,是人性的关怀。这一切,都需要漫漫修行。 (来源:青岛新闻网)

评论列表

深蓝色的大象
深蓝色的大象 1
2024-02-26 13:38
这件事告诉我们,捡到东西千万别还回去,还了,啥也捞不着,还多了一个视你为小人的真小人,不还,多了一笔横财,朋友还是朋友

後知後覺 回复 02-26 13:46
直接卖了就行,2024年了居然还真有人相信重酬寻物

用户15xxx30
用户15xxx30
2024-02-26 20:59
这法官教会了我们捡到东西是不要还回去的
曾经拥有
曾经拥有
2024-02-26 17:18
颠覆了拾金不昧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