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因身体不舒服在本院进行手术,谁知术后7天不幸去世。丈夫王建国调查出医院的惊人真相。 在2006年初,作为著名的心血管病专家,熊卓为教授开始感到身体出现异常,于是在1月18日,她前往北大医院门诊部拍了一组X光片,结果显示熊卓为的腰椎出现了轻度滑落迹象。 北大医院骨科主任李淳德接诊了熊卓为,并在评估她的病情后,建议熊卓为立即进行手术,李淳德进一步分析说,这只是一个小手术,手术后的一周时间内,熊卓为便可康复。 就这样,在距离拍片确诊病情仅仅一周之后,熊卓为已躺在手术室内,在李淳德的安排下进行了腰椎手术,手术结束后,李淳德向王建国表示手术进行得很顺利,王建国得知妻子的情况后,也随即松了一口气。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术后的第六天,熊卓为在病房内活动时,突然失去了意识,晕倒在地。 当时正值春节时期,医院只有一名二线主治医师值班,面对这么突发的情况,二线主治医师刘宪义立即组织了抢救小组对熊卓为进行抢救。 王建国焦虑不安地在急救室外坐立难安,由于深深担心妻子的安危,他还特意从阜外医院邀请了两位专家前来协助。 抢救行动从晚上九点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历时近八个小钟头,但最终还是没能从死神手中救下熊卓为。 2006年1月31日,在手术后的第七天,医院宣布了熊卓为经抢救无效后的死亡,在急救室外苦等了一整夜的王建国听到这个消息后,难以置信。 令王建国更加无法接受的是,在抢救妻子的过程中,肋骨发生了断裂,内脏器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尤其是在肝脏周围,竟出现一道长达八厘米,宽三厘米的伤口。 对于妻子突然的离世,王建国心中充满了不解,王建国找到了当时参与抢救的阜外医院医生胡盛寿,想要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从胡盛寿那里,他得知妻子抢救过程确实存在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通过细致的检查,胡盛寿发现北大医院在手术进行前就存在很多不当的地方。 首先,医院在手术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到位,李淳德一开始就声称手术后一周便可恢复,这让熊卓为及其家属放松了警惕。事实上,这个手术的风险和严重性并没有被医生告知患者和家属。 此外,熊卓为在手术后出现了轻微的血栓症状,但医院方面并没有对此加以重视,也未就此情况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而且,据王建国所知,妻子在手术前为了降低血压和血糖服用了阿司匹林等药物,但手术后医院却没有提醒她继续服用这些药。 最令人震惊的是,王建国发现在参与给妻子抢救的团队中,除了主刀医生李淳德外,其余两人竟然没有行医资格证,这样不符合规范的抢救团队显然存在非法行医的行为。 综合种种情况,王建国认定北大医院存在着严重的失责行为,于是王建国给北大医院的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详细罗列了妻子整个治疗过程中医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向医院索赔50万元,但医院方面却坚持认为,熊卓为的死因是术后并发症肺栓塞,并非医生不专业造成的。 面对医院不愿承认错误并做出赔偿的态度,王建国决定启动法律程序。2007年,时隔一年后,他将北大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款项高达540万元,同时他还聘请了律师对妻子的整个治疗过程做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王建国发现了更多令人震惊的情况——妻子的病历竟然遭到了医院的恶意篡改,在记录病情的部分,许多关键信息都被修改或者抹去,刻意夸大了熊卓为的原本情况,很显然医院有意混淆事实,对患者的真实病情做了遮掩。 更离谱的是,在熊卓为的许多检查报告出来之前,李淳德就已经给她安排了手术,并在手术之后篡改了这些报告的产生时间,至于熊卓为的死亡时间,在不同文件中竟然出现了三个不同的记录时间。 而根据非法行医这一情况,我们要先了解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学生需要经过一年的试用期,才能参加《医师资格证书》的考试,最终拿到《执业医师证》。 临床专业本身就需要大量实践锻炼,难道真的要所有临床专业的学生都严格执行上述流程,才能接触实践吗? 如果真是这样,以后恐怕很难找到愿意选择临床专业的学生了,仅仅因为那三名参与抢救的人员没有行医资格,就给他们扣上"非法行医"的帽子,似乎也有些过于严苛。 在终审判决中,法院也未能对"非法行医"这一指控做出明确的裁定,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事情也最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 熊卓为教授的离世无疑是医学界的重大损失,令人痛惜不已,而那几名年轻的医生也承受了不该有的压力,站在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我们只希望以后这类悲剧能够尽量避免发生。 医院方面应该负起责任来,让每一个患者都能有一个安心的治疗环境,让整个就医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公正,不要再让无辜的人承受意外带来的伤害。 (信息来源: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2009-11-04《北大医学教授在医院离奇死亡 病历被多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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