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人请不要太离谱,你们结婚前要房子、车子和彩礼,离婚后又希望男人养你,这是有意把男人逼成“流浪汉”,做人不要太绝好吗? 这些女人离婚时拼命争房产、争孩子的抚养权,最后什么都得到了,男人也净身出户了,可她还不满意,依然在抱怨。 她抱怨什么?抱怨孩子的抚养费不够花,抱怨法院判低了,抱怨前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日子过得比自己潇洒。 一个离异的女人说,离婚后,自己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非常辛苦,前夫什么也不用管,给点抚养费就完事了,所有的累让女方承担,这公平吗? 那怎样才算公平?房子、孩子归女方,男方不仅要给孩子抚养费,还要给女方抚养费。 按照这位女士的说法,抚养费应该多给点,具体多少才够?大概是自己不用工作也能养得起母子二人吧,因为人家要带孩子,哪儿有时间工作啊。 离谱不?不是一般的离谱。 在这种女人的观念中,从来考虑的只有自己,自己不能受一点累、吃一点苦,吃苦受累是男人的事,我是女人耶,凭什么和男人一样? 她们从来不会考虑男人过得怎么样?也不会考虑男人支付抚养费后的余款够不够花,反正利用孩子做挡箭牌,尽可能压榨前夫就对了。 结果就是,不出两年,她可以带着孩子、两袖清风地再次找个接盘侠,重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她的前夫因为无房无车无彩礼只能孤身一人。 更加滑稽的是,如果孩子给男方,男人们通常不会收取前妻支付的抚养费,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差距。 这些女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组合中西方婚姻对女性有利的部分,中国的“车子、房子、彩礼”要抓住,西方的“离婚扶养费”也要薅到手,这样一来,不就什么保障都有了吗?把婚姻的风险全部转嫁给男人,女性无论怎样都是赢家,这才是公平,有意思。 既然如此,我建议把这些对女性的保障写进法律,白纸黑字固定下来,从此男人也好断了念想,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岂不美哉? #社会百态# #婚姻# #离婚的那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