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辽宁鞍山,女护士与病人家属发生口角,后被踹了一脚。女护士随后反击,连续踹了2脚没踹到对方,还摔倒致轻伤。事后,警方认定为互殴,拘留女护士5日,拘留病人家属7日,罚款500元,女护士不服,要求撤销自身的处罚,并追究病人家属的刑事责任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来源: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为提升文章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 在一家医院的护士站,一名护士和她照顾的患者家属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一开始,这只是一个有关病人体温测量和注射药物的小问题,但随着争吵的加剧,事情很快失控了。 护士和家属两人从互相争吵演变成了在护士站内激烈的肢体冲突。 这场混乱之中,护士试图用脚抵抗对方的攻击,但不仅没有踢中对方,反而因为失去平衡而跌倒在地。 在疼痛和愤怒中,她试图再次起身还击,但又被对方的防守推倒。 周围的同事见状急忙赶来,制止了这场混乱的场面,并向有关部门报警。 事后,护士因膝部受到轻微伤害而倍感疼痛,经过医生评估,诊断出护士左膝的韧带有些许损伤。 与此同时,当地的警察部门也对这起事件展开了刑事调查。 一段时间过后,这起事件并未以刑事案件告终,而是转为一般性的打架事件。 这名护士因此被判处五日的行政拘留,而患者的家属被判定了七天的拘留和五百元的罚金。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护士感到无法接受,于是,她决定提出上诉,并要求撤销对她的处罚,并同时要求警局针对她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即患负家属进行深入调查。 不过,警署方面却认为她的请求并不合理,并坚持了他们的裁定。 在一审中,法官支持了警署的判断。 虽然护士不服并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官也在详细审视了全部事实、证人证词以及现场的监控录像后,依然作出了和初审一样的裁决。 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庭综合了许多证据来源,其中,监控录像资料、目击者的证词,以及在场的其他证据都被法庭考虑在内。 法官总结,虽然护士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但这并非纯粹的自卫反应。 在整起案件的过程中,许多关键因素都被忽略或轻视了。 例如,当护士第一次试图用右腿进行反击时,患者家属实际上使用了两个完全相反的力量方向,直接导致了护士失去平衡并摔倒。 同样地,护士在第一次摔倒后就已经感到腿部的不适,这说明她的腿在当时就已经受到了伤害。 尽管警方最初进行了刑事立案,但他们从未肯定过患负家属的罪行。 他们只是认为护士用腿踢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并认为这是一种自我危害行为。 尽管上诉人被判处五日行政拘留,但警方的处罚措施并无不当。 而对于上诉人提出的关于对方行为的刑事指控,警方表示这不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得到了维持,上诉人的诉求再次被驳回。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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