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狠人!”杭州一女子在拼多多上看到市场一万多的叉车,只卖700多,于是一口气买了3辆,商家随后告诉她这是配件,要求女子退款,女子拒绝后商家给她发了5毛钱的螺丝钉,还是19元的到付件,女子一气之下曝光店铺,这家店铺的行为算犯法吗? (来源:1818黄金眼——700元购买价值万元的叉车,最后商家却不发货,但为提升文章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 刘女士在网上购物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在一个著名的购物网站上,她看到了一辆叉车正在销售,而其标价只有700元,要知道,叉车在市场中的价值通常都在1万2千元以上。 看到如此低廉的价格,刘女士心中不禁产生了惊喜,她立刻连续拍下了三辆叉车,以为自己把握住了难得的商业机会。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顺利。 与商家的交流之中出现了误解,当刘女士向客服咨询叉车的详情时,对方没有及时回复。 第二天,当客服终于联系刘女士时,他们表示此前误以为是零部件的订单,并要求她办理退货手续。 刘女士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自己已仔细查看过产品图片和说明,确定无误后才下的单,因此坚持要求发货。 但几天之后,刘女士收到的竟然只是一颗螺丝钉,而非她所期待的叉车。 而且,这次发货连运费也不包括在内,迫使刘女士不得不支付额外的19元运费。 面对这种情况,刘女士感到十分愤慨,于是在网上公开了自己遭遇的不幸经历。 不久,平台方对此事件展开了调查,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即要求刘女士退回商品,同时给予其200元的赔偿。 尽管平台方面做出了努力,但刘女士并不满意这种处理结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到了民事法律的某些重要概念。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在出现重大误解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况下,行为人有权请求民事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法律行为予以撤销。 因此,在这个案子里,如果商家真的是标错了价格,实际上存在重大失误,他们完全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一交易。 在此案例中,由于商家首先标错了价格,因此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除了需退回刘女士的款项外,还应对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其中包含运费等因素。 然而,《民事诉讼法》也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所以,商家若想表明是由于标错价格所致,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对于网上的舆论反响,网友们的观点各异,一方面有人认为,刘女士的做法实在有些不妥。 明知道正常情况下的叉车售价为一两万元,700元怎么可能成交呢?他们质疑刘女士是想借此投机取巧。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网民支持刘女士,他们认为刘女士是严格按照网站的商品信息和提示进行的操作,因此她完全有权利得到自己购买的货物。 这件事也从侧面反映出互联网购物中的一部分现实问题。 商家为了吸引眼球,有时不惜采取夸大或不实的方式来推广自己的商品,而类似刘女士的这种遭遇,恰恰为这些问题敲响了警钟。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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