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唐山烧烤店打人案”,陈继志团伙别那么嚣张,今年58岁的马爱军很可能会光荣退休,保住晚节和待遇,这匹害群之“马”被打掉,充分证明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人不得善终!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
一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组织,竟然可以活跃十年之久,如果说头顶没有“保护伞”,谁都不会相信。
更讽刺的是,这个恶势力组织在马局长的眼皮子底下,隐藏了十年之久,万万没想到,因为一起偶然的打人案被牵扯了出来,把马局长拉下马,落得个晚节不保,锒铛入狱的下场。真应了那句话,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权力膨胀后的寻租与恶势力真是臭味相投,一拍即合,狼狈为奸,包容共生,充当“保护伞”就是想给自己捞好处,受贿是必然的,收了钱就得办事儿,难免要给恶势力“擦屁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个过程中必定存在徇私枉法,助纣为虐的情况。
上了贼船就下不来,有了第一次,就会有后面的无数次,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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