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区治理的一大痛点。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针尖对麦芒,积怨已久,导致纠纷久拖不决。
上一篇文章提到,由于物业服务质量差、不作为、乱收物业费等原因,业主产生不满情绪,引起物业纠纷。
本篇文章谈一谈,由于业主原因引发的物业纠纷。
(图片源于网络)
业主引发物业纠纷,主要原因就是业主没有把自己当作小区的主人,而是当作上帝。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的业主经常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很多不是物业公司能解决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解决。如果不解决就是物业公司不作为。就比如说放在丰巢快递柜里的快递,长时间忘记取快递产生滞纳金后,有的业主要求物业公司缴纳这笔费用;比如物业的安保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的情况下,有的业主没有关好自己家的门窗导致被盗,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等。
二、有的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如果其他人也有同样的行为影响其生活,那就要吵一吵、闹一闹,要求别人恢复原状。但是若涉及自己,那就是我用一下公共资源怎么了,我是小区的业主,我有权占用或使用。典型的我可以占集体的便宜,别人不行。
三、有的业主恶意不缴纳物业费。这就是既想享受服务,又不想缴纳物业费。这类人往往就是单纯的不交物业费,有的还会找一些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瑕疵等理由,但是又没有证据。只要说到交服务费,那就是不配合。诉讼中,这类业主也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四、有的业主以具有知情权为由,动不动就要查看物业公司的账本。不是说业主没有权利查阅,业主这一权利的行使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范,还要看小区物业约定的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或者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物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但是动不动就要物业公司直接拿出账本来看看这一要求就有些无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