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辽宁阜新,四川宜宾,一男子在夜宵摊,被3人故意挑衅殴打后,拿起一个啤酒瓶,砸向对

辽宁阜新,四川宜宾,一男子在夜宵摊,被3人故意挑衅殴打后,拿起一个啤酒瓶,砸向对方。不料却被定性为互殴,拘留3日。男子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遂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 (案例来源:四川兴文县人民法院,但为提升文章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 在某个宁静的夜晚,一名男子申某接受了朋友的邀请,走进了一家热闹非凡的夜宵店。 餐桌上除了邀请的两位挚友之外,还坐了三名小梅邀请的朋友陈某某、丁某以及胡某。 随着夜幕的降临,饭桌的氛围也逐渐变得热烈起来,众人觥筹交错间,不免多喝了几杯。 可就在这欢声笑语之中,却悄然生出了一些不和谐的火花。 陈某某觉得申某的话里带着些嚣张之意,于是背地里,他联合丁某和胡某拉起了一个三人群聊。 在微信群里,他们计划给申某某一个教训,陈某某在群里提议:“如果看不惯他就直接动手,反正赔点钱就能了事”。这个计划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在夜幕下展开。 当晚约九点时分,胡某点了一根香烟,并向申某某递了过去。 由于申某某并未主动接过香烟,二人在酒精的作用下,争吵随即展开。并迅速演变为互相谩骂,进而升级为肢体上的推搡。 就在此刻,丁某看准机会,猛然抄起手中的啤酒瓶,狠狠地朝着申某某的头部砸去。 目睹这一幕的申某某,立刻反应过来,同样的动作,他以牙还牙。 紧接着,一直在一旁观望的始作俑者陈某某也加入战局,举起啤酒瓶对准申某某,申某某躲闪不及,被击中肩膀,他愤怒之下,再次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丁某和陈某某见状,准备联手再次出手,但好在周围的朋友们及时赶来,拉开了纠缠在一起的两方。 此后,丁某、陈某某和胡某三人一同离去。 怒火中烧的申某某不甘就此罢休,他拨通了报警电话,希望警方介入,为自己讨回公道。 经过一系列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取证,警方判断此案件为一起互殴事件,并对涉案的四人均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这一结果,申某某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拾起酒瓶是出于自卫行为,而非所谓的互殴,于是他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并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着重分析了申某某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 根据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申某某必须证明自己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且在面临紧急危险时才采取的防卫行为。 而在整个事件中,申某某与胡某因个人恩怨引发的争吵,以及后续的肢体冲突,并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必要前提。 此外,申某某在与丁某、陈某某的肢体冲突中,显然带有主观上的攻击意图,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要件。 基于以上理由,法院最终驳回了申某某的上诉请求。 此案件引发了一众热议,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再一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问题上,法律的界定总是充满挑战,而如何平衡个体权利与社会秩序,更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严峻命题。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