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一6旬老人半夜突然听到自家楼下院子里有动静,怀疑是家里进了小偷,于是起身走到阳台,扔了一块砖头下去,试图将小偷吓走。谁曾想,砖头正好砸中楼下小偷的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老人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法院竟然这么判!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但为提升文章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 在一个宁静的小村庄里,老太太黄某与她的孙子生活在一幢三层的小楼房内,房屋被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环绕,院墙把外界隔绝开。 有一天深夜,黄某陪着熟睡的小孙子在三楼休息,突然,一声巨响打破了宁静的夜晚。 声音是从一楼的庭院里传来的,好像是有什么重物落在了地上。 出于好奇,黄某走到阳台上向下看了一眼,发现有一道鬼鬼祟祟的影子在院子的围墙旁徘徊,她立刻怀疑这可能是小偷。 为了自己和孙子的安全,她紧张起来,考虑如何应对。 她注意到阳台上还有几块剩余的建筑材料,于是在没有过多思考的情况下,她从阳台抓起一块石头,投向下面的小偷,试图以此将其吓跑。 然而,这个举动却致命地击中了小偷的头,小偷倒地不起,痛苦地呻吟,与此同时,另两名小偷见状迅速逃出了院子。 被砸到的那个小偷在呻吟了几声之后就再也没发出声音,在地上一动不动。 黄老太太意识到事态严重,便立刻请求邻居帮助并报警。 法医检查过后宣布,这个小偷因为被砸的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了,警方介入调查此事,并很快查明这三名小偷曾多次犯案。 但警方依然认为黄老太太涉嫌过失杀人,可她依然坚称自己当时只是在进行正当防卫。 在法庭上,检察官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他们指出,虽然黄某当时的目标只是吓唬小偷,但她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必要的范围,并最终导致了悲剧。 因此,检方坚持认为应将此行为视为犯罪行为。 在争论过程中,黄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黄某是出于自卫目的采取行动。 且由于实力对比悬殊,当时的情境确实危险,她的行为是出于保护自身及孙子安全的本能反应。 但在法官看来,此案的性质并不简单,因为小偷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黄某和她孙子立即的威胁。 尽管黄某的本意并非恶意,但她的确因为过于冲动导致了一个人丧生,这在法律层面意味着她已经逾越了合法的防卫界限。 考虑到这一点,并且鉴于黄某在事发后主动报警并配合调查,以及与受害者家庭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决定给予一定的宽容。 最终,法官宣布,黄某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开始反思在类似情况下如何界定合理防御与非法防卫之间的边界。 同时也提醒公众在处理突发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和合理判断,以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