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我被继父强奸了!”四川攀枝花,一女子和母亲举着身份证,实名举报自己曾在13岁时

“我被继父强奸了!”四川攀枝花,一女子和母亲举着身份证,实名举报自己曾在13岁时被继父强奸,导致自己患病并且多次自杀轻生,然而她的继父却否认此事,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据媒体报道,女孩周某今年21岁,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的她,直到五年级时,被母亲把她从丽江接到攀枝花,与继父胡某某生活在一起。

然而,继父却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趁母亲没在家时便开始猥亵她,当时她只有11、12岁。直到2014年1月17日早晨,继父胡某某趁她在被窝玩手机时,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还流了血,她不敢告诉自己的妈妈,因为那是才13岁。

周某多年以来,一直没能从走出阴影,多次割腕、撞墙折磨自己,甚至还曾服用安眠药两次自杀。如今她勇敢的将此事告诉了妈妈。

目前,当地警方与妇联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继父并不承认有此事。

此事一出,网友们纷纷热议。

有网友称:我相信此事是真的,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清白来撒谎。

也有网友称:即使是真的,但没有证据证明,也无法定罪啊。

不过还有网友称:2014年13岁,到现在应该23岁才对,怎么女孩才21岁呢?

@南山草木香 如果女孩举报属实,继父胡某某犯强奸罪必须重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与不满14周岁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她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都说虎毒不食子,她的继父居然做出这样的事,强奸自己的闺女,简直禽兽不如。无法想象,女孩受到的伤害太大了。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