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天理!”安徽合肥,一男子将别墅300万卖给邻居,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男子遂将钥匙交给了邻居,岂料,就在过户过程中,别墅却遭雷击失火被烧毁,男子要求邻居继续付钱,可邻居一口拒绝:让我300万买堆灰吗?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在合肥市郊的一个湖畔小区内,隐藏着一幢古雅别致的木质别墅,主人是一位名叫万青山的成功商人。 尽管别墅景致宜人,但由于生意繁忙,他始终未曾享受到这份宁静的湖边生活。 随着生意规模的扩大,万青山的资金链开始紧张,需要变卖一些家产才能补上这个窟窿。 此时,他眼中价值连城的别墅成了他的救星。 正当他在盘算着如何利用这笔资金扭转乾坤时,同小区的邻居钱永强发现了他出售别墅的念头。 正好他想为自己的年迈父母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养老之所,于是主动向万青山提出了购置别墅的意愿。 经过一番磋商,双方终于在合同上签字画押,万青山决定以三百万元的成交价将别墅出售给钱永强,并提出了两个条件。 款项须一次性现金支付,其次,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好所有产权转移手续。 在达成协议后,万青山郑重其事地将一把精致的别墅钥匙递交给了钱永强。 不料,就在一切看似尘埃落定之时,无情的命运却再次向他们发难。 一天夜晚,电闪雷鸣之中,别墅遭受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雷击火灾。 熊熊大火迅速吞没了整栋别墅,昔日的美景瞬间化为了乌有,留下一片令人唏嘘的断壁残垣。 面对此情此景,买卖双方的态度开始发生分歧,万青山坚持要求钱永强遵循合同条款,按时支付约定的房款。 钱永强则强调,由于别墅已被火灾摧毁,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标的物,加之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因此认为自己不应承担任何支付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法律的裁决。 依据有关法律条文,法院认为由于别墅钥匙已经交付,这意味着标的物已经完成了交付,风险相应地转移给了买方,钱永强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损失。 至于钱永强所主张的“不可抗力”一事,法院认为,根据风险负担规则,即使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风险也转嫁至受买人。 因此,判决钱永强必须支付约定的购房款项。 不过,法官亦指出,考虑到火灾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且对别墅造成了毁灭性破坏,建议钱永强与万青山进行沟通,商议是否能部分减免购房款,以此实现风险的共同承担。 在这个事件中,钱永强和万青山都遇到了不可预见的挑战,双方若能相互理解,共同寻求解决方案,或许能达成某种程度的折衷,化解这场意外的纷争。 对此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裁判文书网)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考证,请谨慎阅读。 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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