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男子结婚后,为了事业和妻子两地分居。男子尽心尽力把孩子抚养了18年,还送去国外留学。没想到,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子得知孩子并非亲生儿子。他一怒之下把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8年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合计100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拍手称快。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在人生的旅途上,缘分的到来常常出人意料,有的人早早地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而有的人,却始终在茫茫人海中苦苦追寻。 覃云刚就是后者,尽管事业一帆风顺,却在情场上屡屡受挫。 覃云刚一直身处上海的金融领域,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不懈努力,事业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司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了脚跟。 随着时间的流逝,转眼间已进入中年的他,仍旧孤身一人,意识到时光的宝贵,他开始将寻找人生伴侣提上了日程。 命运的安排总是令人难以预料,一次前往南宁出差的机会,让他邂逅了比自己小16岁的女子沈梦。 青春四溢的沈梦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覃云刚的目光,两人在初次见面后不久便坠入爱河。 尽管这段关系起初是一段距离遥远的异地恋,但他们之间的爱意却丝毫未减。 经过四年甜蜜而艰难的异地相处,覃云刚与沈梦终于在众人的祝福声中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始共度余生。 覃云刚深知沈梦对南宁有着浓厚的情感,因此在南宁为她置办了一套房产,希望以此来减轻她对离别的痛苦。 由于事业的牵绊,婚后两人还是无法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只能依靠频繁的往返来维系彼此的感情。 婚后不久,沈梦生下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儿子小斌,这让覃云刚倍感欣慰。 为了让母子俩得到更好的照顾,覃云刚不仅加大了经济上的支持,还请来了专业的月嫂。 在这份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小斌茁壮成长,一直到小学毕业都未曾离开过妈妈的身边。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斌已经到了升学的重要阶段,为了给他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成长环境,覃云刚决定将小斌转到自己所在的城市读书。 尽管这样一来,他要兼顾家庭和工作的压力更大了,但他从未有过怨言。 在他的精心培育下,小斌顺利完成了高中学业,并最终远赴海外求学,承载着全家人的期望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但平静的生活在某次聚会上被一个不经意的玩笑打破了。 一位好友醉言醉语中戏谑地说小斌长得并不像覃云刚,反而比他还帅气许多。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个玩笑令覃云刚心中泛起了疑虑,为了解开这个心结,他偷偷收集了小斌的DNA样本进行鉴定。 结果一出,覃云刚如同遭遇晴天霹雳。 鉴定报告明确显示,他与小斌之间并无血缘关系,这突如其来的真相令他痛不欲生,他始终无法理解妻子的背叛。 盛怒之下的覃云刚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他要求与妻子沈梦解除婚姻关系。 并要求对方返还这十几年来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00万元,同时请求分割南宁的那套共同财产。 面对法庭上的种种指控与指责,沈梦坚决否认了覃云刚的所有索赔要求。 她表示,对于离婚这一事实她并无异议,但她不同意覃云刚对于房产的分割诉求。 她指出,该房产是在婚姻登记后由覃云刚全额出资购买的,并在自己名下进行了产权登记,因此应被视为她的个人资产。 至于抚养费和损害赔偿金的问题,她也持反对态度。 表示自己独自抚养小斌十二年之久,而覃云刚仅承担了其中的六年抚养责任,且并未造成实质性的精神损害,所以她只愿支付八千元的抚慰金。 经过审理,法官在充分考虑到双方立场后作出判决,确认双方婚姻关系彻底破裂,准许两人离婚。 鉴于沈梦在婚姻关系中确有重大过错,判决其向覃云刚返还抚养费40万元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 此外,南宁的房产虽然判归沈梦所有,但基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沈梦仍需支付给覃云刚相当于该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即90万元。 对此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案例来源: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考证,请谨慎阅读。 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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