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将女儿送养,年老患癌又想认回,养母:想见就给一百万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周肖华夫妇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却因为妻子怀孕让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肖华和妻子因为重男轻女,在女儿刘娟出生后不久便将她送给了刘湘云夫妇,希望再生一个儿子。 转眼间,刘娟已经长大成人,生活过得幸福充实。 一个陌生的男人敲响了刘湘云家的门,自称是刘娟的亲生父周肖华。 面对突如其来的亲父,刘娟感到困惑和排斥。原来,周肖华夫妇由于特殊原因急需钱,才想起这个被遗弃的女儿,希望能得到她的帮助。 他们的行为激起了刘湘云夫妇的强烈反感,他们认为这样的请求无疑是对女儿刘娟的又一次伤害,刘湘云感到非常生气,于是扬言:想见我女儿可以,先拿出一百万。 周肖华见刘娟不肯接受他的求助,情急之下宣称自己已经患上重病,希望能够打动刘娟的心。 刘娟虽然感到痛苦,但她仍然坚决拒绝了亲生父母的无理要求。 刘娟的哥哥刘勇出面进行协调,提出可以让刘娟以走亲戚的形式去见一见周肖华夫妇,但明确表达了他们对刘娟的支持和对周肖华夫妇的不谅解。 周肖华终于明白自己的行为给女儿带来的伤害,他为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歉意,并表示会在未来的生活中尽可能弥补女儿,并承诺不再打扰刘娟的正常生活。 经过一番努力,刘娟同意前往探望周肖华,但明确表示这只是一种出于人情的探望,并非承认了彼此的亲子关系。 在这一事件中,法律对于亲情关系的处理也有着明确的界定。 关于周肖华抛弃女儿的问题,虽然其行为让人愤怒,但在法律上并未达到构成遗弃罪的严重程度,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周肖华的特殊情况使其有一定的免责因素。 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旦刘娟和刘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成立,刘娟就没有赡养其亲生父母周肖华的义务,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已经消除。 周肖华夫妇将刘娟送给刘湘云抚养的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 因为在当时的中国法律中,只有特定人群如孤儿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以及遇到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亲生父母才有资格担任孩子的送养人。 显然周肖华并不属于这些特定人群,所以他们将刘娟送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次事件让周肖华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让刘娟和刘湘云夫妇感受到了社会的正义和法律的力量。 尽管亲情有时会受到利益的冲击,但是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每个人都应享有公平合理的家庭环境。 (案件来源:湖南卫视) 对此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考证,请谨慎阅读。 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