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世报来得太快!”云南,47岁女子婚内出 轨和情 夫同 居,后来女子怀孕,两人一致决定生下孩子,不料女子却在分娩的过程中病危。情 夫冒充女子丈夫签字手 术,女子却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女子丈夫将医院和情 夫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 院这样判。
张婷是一个独 立的女性,即使结了婚,她也不愿意过手心向上的日子,婚后一直坚持在外地上班。
而因为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张婷的丈夫只能在家附近工作,于是夫妻俩不得不长期分居两地。
虽然工作挣了钱,但是累了一天回到空荡荡的出租屋里,且不说没有热菜热饭吃,就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张婷觉得这样的日子也真是寂寞难熬。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男子卢某,两人在手机上聊得得十分投机。
卢某和张婷在一个城市,两人很快就约着见了面,虽然张婷已经40多岁了,但是她会打扮会保养,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所以卢某很快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张婷也享受着卢某的关怀和无微不至,她仿佛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正在热恋中的年轻女孩,全然忘记自己已经结婚,已经为人母。 后来,张婷干脆直接搬去和卢某同 居了,两人过着你侬我侬的日子,没多久,张婷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孩子的到来,并没有让两人感到惊慌,相反,在他们看来,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于是两人一致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到了预产期,张婷被推进了产房,万万没想到分娩的过程中, 张婷却发生病危情况。卢某冒充张婷的丈夫,在所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可经过全力抢救,张婷还是不治身亡。
事发后,张婷的丈夫陈某先后将医院和情 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双方对张婷的死做出赔偿。
在进行司法鉴定后发现,医院在对张婷提供诊疗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宫缩素使用不当,胎儿宫内窘迫未及时进行剖宫产终止妊娠,未发现子 宫先兆性破裂等,这是导致张婷死亡的主要原因。
所以法 院审理后,判决医院应该承担65%的赔偿责任,需赔偿陈某共计894243元。
而陈某认为,卢某以自己的名义在各种病情通知书上签字存在侵权,于是向法 院提出诉求,要求卢某赔偿自己446769元,那么法 院会支持这一诉求吗?
法 院审理后认为,张婷已经结婚,却婚内出 轨和卢某同 居,两人的做法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该被谴责,但卢某和张婷的死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法 院驳回了陈某要求卢某赔偿的诉求。
张婷因为婚内出 轨怀孕而丢了性命,简直是让人不甚唏嘘!如果当初她没有做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又何至于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而由于张婷和卢某虽然同 居,但是并没有领结婚证,所以重婚罪不成立,陈某即使再恨卢某,也无可奈何。
只不过对于卢某而言,虽然他貌似没有损失,但如果他真的爱张婷,那么在往后的时光里,他会不会觉得良心不安,会不会一直活在愧疚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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