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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男子深夜发现有人偷自己的电动车,随后一边报警,一边追出去,最终经过一番

广西南宁,男子深夜发现有人偷自己的电动车,随后一边报警,一边追出去,最终经过一番折腾,成功追上对方并将对方压在身下控制住,可令男子万万没想到的是,民警赶到现场时,对方已经死亡。事后,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男子刑拘,后移送检方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判男子无罪。检方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这么判!(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发生在2020年2月初。事发当日男子周某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自家门口,凌晨2点多,被其姑父的叫喊声惊醒,后听到姑父喊有人偷其电动车,于是起身跑出门外,恰巧看到一名男子将其电动车开走逃跑。 周某当时就来了气,随后跑着去追对方,跑着跑着,看到一名外卖员正在送外卖,于是向外卖员求助。外卖员闻言,没有迟疑,带上周某加满油门朝涉事男子追去。 路上,周某报了警。追逐过程中,涉事男子骑车摔倒,后弃车逃离,周某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涉事男子的手,另一只手按住涉事男子的背部。外卖员见状也去帮忙,用右脚后跟部从前往后勾涉事男子脚踝。涉事男子失去平衡倒地,后还想反抗,被周某抓住右手,按住脖子,趴在身上牢牢控制。 周某与外卖员成功将涉事男子控制后,发现报警电话还没有挂断,便告知民警已经抓到小偷的位置。 随后10余分钟,民警到达现场,周某见民警来了,于是松开涉事男子起身。结果,发现涉事男子没了动静已经昏迷。 民警当即拨打了120电话并将涉事男子送医抢救,结果涉事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经勘察,周某的电动车车座位箱被打开,电动车电瓶电线被剪断,螺丝钉被卸下,车辆附近提取一把老虎剪、在涉事男子身上找到了一把钢制剪刀。 经鉴定,涉事男子死亡原因符合脑干损伤合并冠心病心肌梗死继发循环呼吸功能障碍死亡。 警方认为虽然涉事男子存在盗窃行为,但是周某采用措施不当,导致涉事男子死亡,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周某刑拘,后在调查完毕后,移送检方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本案后,一方面认为,涉事男子偷盗在先,为抗拒抓捕,不停地进行反抗,期间,身上还带着剪刀,且有将手伸入口袋的动作,随时会对周某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现实威胁,认为周某制伏涉事男子的行为没有超出一般人制伏盗窃嫌疑人的行为必要限度。 另一方认为,涉事男子的死亡是脑干损伤合并冠心病心肌梗死共同作用造成的,且是该两种诱因合并造成循环呼吸功能障碍致死。而周某与涉事男子并不认识,对涉事男子患病毫不知情,认为周某也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涉事男子死亡的结果发生。 故而认为,周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证据不足,判决周某无罪。 一审判决后,检方不服提起抗诉。 检方认为:第一、现有证据表明,涉事男子被抓获前后均背对周某和外卖员,既无拿剪刀的动作也无拿剪刀的机会,更不可能对周某的人身财产造成严重的现实威胁,其正面朝下摔倒在地上后的挣扎行为不能评价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 第二、周某控制涉事男子时间长达14分钟,一般人都能知道按压他人脖子颈椎附近部位长达14分钟的控制可能导致自然人。周某不仅长时间按压涉事男子脖子,还直接打击了涉事男子的后脑勺。 第三、鉴定结果已经说明,周某压制涉事男子的脖子及脖子周边部位长达14分钟是造成涉事男子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证据显示,周某在将涉事男子按倒在地上后,已经能腾出手来报警、打电话,说明当时没有紧迫到周某需要持续按压涉事男子要害部位脖子的程度,而且情况对周某而言也不紧迫。 第五、涉事男子在被按压时曾向周某求放过,并,表示呼吸不上来,但是周某回的一句话“我才不管你死活”。在涉事男子呼救,且多对一可以有选择采取其他控制涉事男子的方式时,周某过于自信采取了不正确的处理方式导致自然人死亡。 认为周某主观上过于自信,客观上导致涉事男子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制服涉事男子的目的是抓小偷。 整个过程中,没有实施殴打、锁喉、掐脖子等行为,仅仅在制服涉事男子过程中,实施了用手按着被害人脖子位置以防被害人反抗、逃跑的行为,即只是实施了一个一般人抓小偷惯常实施的行为。 至于被害人说“呼吸不过来”,对于一般人而言,不排除是被害人试图反抗、逃跑的借口。 被害人是自身疾病与脑干损伤共同作用的结果,周某不认识涉事男子,也不知道涉事男子患病,也不是专业医疗人士,不知道何种行为会造成被害人脑干损伤的,更不知道什么是脑干损伤合并冠心病心肌梗死继发循环呼吸功能障碍死亡。 认为,涉事男子的死对于周某而言,属于不能预见的意外,故此驳回检方抗诉,维持原判。

评论列表

易神
易神 486
2024-01-06 14:13
给一审和二审的法官点个赞

用户10xxx40 回复 01-08 08:52
小偷走向偷东西的路就有这天

用户10xxx40 回复 01-08 08:51
好官

帅得无可挑剔啊
帅得无可挑剔啊 239
2024-01-06 18:18
青天大法官啊,支持无罪释放!
用户69xxx92
用户69xxx92 221
2024-01-06 19:35
不要觉得贼可怜,他偷东西的时候可没有可怜你

渝香 回复 01-07 15:11
甚至会反过来伤害你

白玉京
白玉京 190
2024-01-06 21:23
总算看到一个正常的判决了[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5xxx28 回复 01-08 00:50
应该是把被损坏的电动车由检方和偷车贼的家人协调修理好,这样才算圆满的判决。

宝哥
宝哥 105
2024-01-06 17:24
无法呼吸?一个贼的话谁信?对敢于抓贼者要奖励才对!

芙蓉两岸秋 回复 01-07 22:53
这么重的病还出来盗窃,真的是病的不轻。

花间一壶酒 回复 01-07 14:38
你知道有人会说导致黑命贵事件的白人警察也是这么觉得的

杀猪刀
杀猪刀 99
2024-01-06 11:33
这法院判的,有理有据
bing荣
bing荣 81
2024-01-06 23:25
这个检方,怎么个意思,别丢广西人的脸!

影子 回复 01-07 19:23
检方想拿钱哪知道人家是为民除害不吃哪一套

用户10xxx77 回复 01-07 18:40
应该给检方也点赞,敢于监督,有疑点敢于发声,这样法治才会进一步完善

强颜欢笑
强颜欢笑 42
2024-01-06 22:56
不要觉得可怜。当你推个电车在寒冷的街头,推十公里回家就能感受到杀他的心都有

军少 回复 01-07 17:46
[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91xxx09 回复 01-07 13:49
电瓶被偷了[捂脸哭]

云无常
云无常 31
2024-01-07 09:30
给两位法官点赞
用户47xxx40
用户47xxx40 31
2024-01-07 22:59
真心想不通,检方为什么不服,还要上诉,非要把好人送近监狱吗?

一缕清风 回复 01-08 06:41
放得太久,早变质了。

LOVE 挚爱一生
LOVE 挚爱一生 29
2024-01-06 20:29
必须颁个见义勇为奖
美G别咬我
美G别咬我 29
2024-01-07 11:55
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为了制止犯罪,只要没有特别超过限度,就应该无罪,如果是见义勇为,还应该奖励,而不应该根据后果来处理。否则只会更多人冷漠,更多人欺诈犯罪
安静丶
安静丶 22
2024-01-07 00:07
这种就算故意弄死最多就一个过失杀人,又没监控,只要力气大就地按死,前几年这些偷电动车的猖狂得很,就光我们一个小城市一年这种盗窃几万例都不止,身边的朋友同事有电动车的基本都被偷过,不是偷电瓶就是偷车

梦醒时分 回复 01-07 10:08
以后你被伤害的时候要想着有没有过失

大口九 回复 梦醒时分 01-08 19:06
所以平常要多结善缘,多做好事,灾难自然远离你。别人欺负你,一定要忍,忍不了就跪地哭,没有多小人愿意欺负一个哭了的人的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21
2024-01-06 23:18
你们可尝试电车是唯一讨生计的工具,车子借钱买的,刚买第一天就没有了还故意锁前后。
阿铁哥
阿铁哥 20
2024-01-07 00:47
优秀的好法官!
用户10xxx56
用户10xxx56 17
2024-01-07 15:08
打工是不可能的,又没什么技术,又想当网红
ORC
ORC 16
2024-01-07 11:16
为广西南宁点赞。

卫食 回复 01-07 12:56
南宁不是南京!虽然南京简称“宁”。

格瓦拉
格瓦拉 13
2024-01-07 09:03
贼就是贼,可能是检方的家属吧
我们的2008_2007
我们的2008_2007 12
2024-01-06 22:06
我支持无罪释放
faikchang
faikchang 12
2024-01-07 08:34
我觉得检方没毛病,现在的情形就是 很多人总想找个合法的结果来杀人,戾气太重。这种合法的判决越来越多的话,虽然能震慑犯罪,但最终会落到平民头上,比如棍棒问候没戴安全帽的电动车。还有就是让罪犯跟受害者之间失去退路和缓冲,他们犯罪一旦被发现,就会对受害者灭口,这是平民不愿看到的。

popo 回复 01-07 12:45
这个判决是有前提得,小偷本身就有严重疾病。如果仅仅是车主的抓捕手段导致小偷死亡那肯定是要被判刑的。那现在只是按照普通人的常识按住后脖子,并没有超过合理限度,判无罪个人认知里是合理的!

杨木 回复 01-08 08:01
车主戾气太重

我心永恒
我心永恒 12
2024-01-07 10:28
始终觉得,凡是有人在违法犯罪的行为中造成自己伤亡的一律自己承担后果,至少是主要责任!
太过认真!
太过认真! 12
2024-01-07 11:21
重点是检方!非要把人弄进去,这要放以前,小偷打死也没人敢说什么!

用户11xxx07 回复 01-07 16:19
人家亲戚命都丢了,弄点补尝再正常不过。

惊羽
惊羽 12
2024-01-07 12:48
周某:我不偷别人电瓶车,你居然偷我电瓶车!
gmlweige
gmlweige 11
2024-01-07 07:49
为南宁法官点个赞
老猎人
老猎人 10
2024-01-07 16:17
这才真正维护正义的好法官。👍🏻👍🏻👍🏻
野狼
野狼 8
2024-01-07 09:37
这才是法官。应该大力支持。
一三
一三 8
2024-01-07 09:48
终于有正常的法官了
用户99xxx63
用户99xxx63 8
2024-01-07 11:13
偷电瓶车的都能变网红发大财[点赞][点赞]证明这个社会有多垃圾[点赞][点赞]!
西早
西早 7
2024-01-07 12:14
检方维护了什么?
用户95xxx04
用户95xxx04 7
2024-01-07 10:30
检方咋这么不要脸?
竹影
竹影 7
2024-01-07 11:25
这样的建房应该交给神仙,神仙才能预判
MrLee
MrLee 7
2024-01-07 09:49
这个判得合理
有缘无份
有缘无份 7
2024-01-07 13:17
咱都是这样的好法官留没人敢偷东西了
博美兴国尾部
博美兴国尾部 6
2024-01-07 08:21
检产/为什么邦他
毛不亦
毛不亦 6
2024-01-07 11:31
特别希望检方的人遇上歹徒
A新华
A新华 6
2024-01-07 17:46
周某的电车都敢偷,这不是寿星公上吊吗![滑稽笑]
响响
响响 6
2024-01-07 08:45
这就是疑罪从无
不要让我逮到你
不要让我逮到你 6
2024-01-07 13:32
我想问问提起公诉的检方,我为什么要相信一个小偷的话?我如果松手,他趁机捅了我两刀,把我捅死了,这个责任你们检察院来承担吗?
君子兰
君子兰 6
2024-01-07 17:16
这个检查院闲的没事干!找存在感?
用户16xxx53
用户16xxx53 6
2024-01-07 12:55
检查官只能干这种事儿的份,法官还是保住了底线
Anti-social person
Anti-social person 6
2024-01-07 13:08
检方是非不分,可以开除公职了。
奇峰达
奇峰达 5
2024-01-07 09:54
这才是合格的法官!
用户12xxx01
用户12xxx01 5
2024-01-07 10:28
还是广西的法官知法为他点赞[赞]
lvs_扫地僧
lvs_扫地僧 5
2024-01-07 12:32
检察院扯淡!不是一般的扯淡!给法院点赞!!
路人丁
路人丁 5
2024-01-07 13:04
给法官点赞
用户14xxx71
用户14xxx71 5
2024-01-07 10:40
检方有毛病吧,还是和贼是亲戚?
F等待Y的摩羯狼
F等待Y的摩羯狼 5
2024-01-07 08:44
偷东西,死不足惜。支持无罪。
兽医小钱
兽医小钱 5
2024-01-07 13:44
给法官点赞!检查院咋想的,还抗诉?这不是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吗!
熙正
熙正 4
2024-01-07 07:29
为广西法官点赞!
负重前行
负重前行 4
2024-01-07 07:36
这检查院是干嘛的?他为什么能代位起诉?还能代死者说我呼吸不过来?死人怎么说话的?
18K
18K 4
2024-01-07 15:23
事实证明,如果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偷,最好递上锁匙,大不改变坐单车…
用户12xxx01
用户12xxx01 4
2024-01-07 10:32
检方要么是在关系要么就是收钱了
梦飞
梦飞 4
2024-01-07 10:33
检方真恶心啊
海之蓝
海之蓝 4
2024-01-07 11:08
这个地方检方这几个人是不是应该下台了?是不是让贼捅两剪刀才没意见?要不要把这两个抓贼的以杀人罪判个十年八年的?
不改初心
不改初心 4
2024-01-07 16:10
终于听到一次法院的正常判决。
用户16xxx25
用户16xxx25 4
2024-01-07 17:55
这个小偷死了还要起诉合法公民?这叫什么法?这个出点火藏费还是合理的,
无情
无情 4
2024-01-07 08:34
我超喜欢在里面的,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珍惜当下
珍惜当下 4
2024-01-07 11:49
南宁,南京,相差一个字就相差那么远吗
斌哥
斌哥 4
2024-01-07 11:57
这两位法官给我们广西涨了[点赞][点赞][点赞]
源远流长
源远流长 4
2024-01-07 15:55
这种小贼就应该打个半死不活,让他偷,让他也尝尝偷的后果
胡咧咧
胡咧咧 4
2024-01-07 22:34
我们村的一个逮小偷,被小偷砍了4刀
Chuang
Chuang 4
2024-01-07 11:39
我们广西的法官明事理![点赞][点赞]
用户12xxx39
用户12xxx39 4
2024-01-08 05:34
现在公正的法官越来越多了,点赞!
用户14xxx42
用户14xxx42 4
2024-01-08 01:53
如果官司成功了可能比不是你推为啥扶更牛
凯 麒 麟
凯 麒 麟 4
2024-01-07 22:21
给法官点赞[点赞]
用户10xxx97
用户10xxx97 4
2024-01-07 07:07
我觉得让检方的人也感受一回当事人的事件!
羽衣狐
羽衣狐 4
2024-01-08 01:02
检方可以下岗了,真不知道有多少冤案是这些检方搞出来的,收钱的时候挺麻利的,做事不公正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4
2024-01-08 09:04
好样的法官!如果抓个小偷这样都畏手畏脚怎样抓?还要被判刑吗?怎样弘扬社会正气美德?应该不要被判刑还要奖励才对!不要因为小偷死了就埋没了人家和外卖员的见义勇为
春毛
春毛 3
2024-01-07 19:16
包青天转世。
陈军
陈军 3
2024-01-07 10:34
[点赞][点赞][点赞]
忒牛儿
忒牛儿 3
2024-01-07 12:52
广西出来了包青天!
浑元形意太极门掌门马宗师
浑元形意太极门掌门马宗师 3
2024-01-06 20:25
赔一半吧,现在死一个120万左右,赔60万可以了,要是真的无罪释放以后遇到小偷都直接打死算了,那么以后谁还敢做小偷

fff18222 回复 01-07 11:52
终于找到组织了

邪神 回复 01-08 07:37
原来那个偷电瓶的是你兄弟[笑着哭]

用户96xxx76
用户96xxx76 3
2024-01-07 09:04
主要是没遭贼惦记,不然那个心里的恶魔不比这个意外差多少。
UC好友
UC好友 3
2024-01-07 07:10
法院都判无罪了,但是为何检方一直想让被偷人判刑??难道偷东西是对的吗?
用户10xxx11
用户10xxx11 3
2024-01-07 13:29
法院好样的
zz
zz 3
2024-01-07 22:52
检方是谁呢?
王戴帽
王戴帽 3
2024-01-07 08:43
这是在广西。你想讹人?就算是被你讹到了,你以后也别想在当地混了!
芸郎
芸郎 3
2024-01-07 15:17
如此判决,让人看到了希望:法律不能鼓励人去犯规,拿自己重大生命去触犯小事情,该他自己负责!
碧海云天
碧海云天 3
2024-01-07 11:22
一审法官水平很高[点赞][点赞]
宝藏
宝藏 3
2024-01-07 08:43
支持法院的判决,不然日后谁还敢出手伸张正义?
菩萨鱼
菩萨鱼 3
2024-01-07 09:51
捡方是什么玩意
用户15xxx52
用户15xxx52 3
2024-01-07 12:22
一审二审[点赞][点赞][点赞]
hbxylpc
hbxylpc 3
2024-01-07 15:32
难得现在有这么明事理明法理的法官,还是两级,点赞。
青瓜
青瓜 3
2024-01-08 09:43
又是广西,又是周某,说话又好听[呲牙笑]
陈理
陈理 3
2024-01-08 07:13
终于遇到硬骨头了,我电瓶也被偷过,自认倒霉,都没去报案
弟弟评论家
弟弟评论家 3
2024-01-07 22:07
检察院真是没事找事的先锋模范!
tb8800290899
tb8800290899 3
2024-01-07 10:24
支持判决,政府相关机构应颁发见义勇为奖
行我素
行我素 2
2024-01-06 22:21
编,现实中不可能无罪

终成眷属 回复 01-07 09:32
不是编,这是旧闻了,一两年前的事

用户10xxx58 回复 01-07 07:34
评论都是法盲

星旧
星旧 2
2024-01-08 09:16
南宁版弗洛伊德
泰日天
泰日天 2
2024-01-07 13:00
还是应该赔点钱的
lxt_hzx
lxt_hzx 2
2024-01-07 13:13
他不去害人,没人想搭理他,
tb910591888
tb910591888 2
2024-01-08 03:17
检方还抗诉抗个毛[捂脸哭]
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 2
2024-01-07 14:57
给外卖员点赞[点赞]
plzgang99
plzgang99 2
2024-01-07 20:09
检察官有问题吗?
豬啲諾0訁
豬啲諾0訁 2
2024-01-07 12:40
周某人的电瓶你也敢投,真是找死
雨落的殇城
雨落的殇城 2
2024-01-08 08:45
查一查这个公安局这么执着上诉,还二审 ,是不是有什么非正常交易。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2
2024-01-07 12:46
原来还有极个别法官是懂法的!
花间一壶酒
花间一壶酒 2
2024-01-07 14:39
携带凶器盗窃不是该定为抢劫吗?
ww289
ww289 2
2024-01-07 22:48
必须这样判。
用户61xxx26
用户61xxx26 2
2024-01-08 07:25
觉得广西挺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