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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武汉,男子给妻子 20 万彩礼,但两人结婚大半年,妻子一直没和男子有实

1月2日,武汉,男子给妻子 20 万彩礼,但两人结婚大半年,妻子一直没和男子有实质性发展,男子忍无可忍,要求妻子退彩礼!妻子却狡辩说:“我没有拒绝与他过生活,是他的问题!”而法院判决引发争议! (来源:极目新闻,但为提升文章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请理智阅读,仅供参考!)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孙俊是一位85后的年轻人,他在2019年通过媒婆的介绍,与同龄的张莹确立了恋爱关系。 尽管张莹提出的20万元的高额彩礼和三金让孙俊很犹豫,但由于两人都已30多岁,孙俊最终还是妥协,给了这笔彩礼和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完成了他们的订婚。 随后,在2022年5月,两人依照农村习俗举办了盛大的婚礼,孙俊更是在接亲之时,给了张莹1万元的开门利是红包。 而当晚的洞房花烛夜并无实质性的成果发生,而在随后的时间里,张莹也一直以工作繁忙为由,拖延了领取结婚证的过程。 由于孙俊需要挣钱养家,有一段时间还外出工作,这导致两人结婚后半年内,实际共同居住的日数不足30天。 在这段时间里,张莹从未主动和孙俊一同尝试圆房,这让孙俊深感不满。 加之他父母的催促抱孙子,张莹却始终无动于衷,最终导致孙俊选择结束了这段名不符实的婚姻。 他要求张莹及其父母返还当初付出的20万元彩礼、三金以及那个1万元的红包。 面对孙俊的要求,张莹却指责孙俊是自己无法完成圆房的真正原因,而她延迟未领证也是因为工作的关系。 她坚称,因为两人已经办过酒席,是公认的夫妻,所以她不应退还彩礼和三金,因为这些钱是对她未来声誉影响的补偿。 法院经过审理此案,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鉴于孙俊和张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因此裁定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法院也考虑到了保护妇女权益的因素,考虑到两人的生活经历以及对张莹的未来影响,最终裁定张莹返还孙俊16万元彩礼及“三金”。 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许多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人认为只要是为了结婚的开销,都应该得到返还,包括1万元的开门利是。 而对于判定返还16万元彩礼的决定,也有人表示不满,质疑为何不进行全额退还,甚至有网友讽刺道,看来这确实是一种赚钱的捷径。 而另一些声音则关心起男女双方在婚姻里的权益,质疑女方是否在故意利用此种方式来达成某种目的,如果是这样,男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些问题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关注点,那就是在现代社会,传统婚姻关系和各自的权益保障需要重新审视和思考。 对此各位看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