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子在父亲去世第7天梦见父亲说“有水,很冷”,后打开墓穴查看,发现父亲的骨灰盒四分五裂。女子很是惊恐,仔细一看才发现花3000多元买的骨灰盒,不仅是用胶水粘的,也不是商家承诺的黑檀木材质,怒不可遏当场报警,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并赔偿6.3万元精神损失费等损失。法院这么判!(来源: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曾女士母亲去世第3年,父亲也因病去世。一直做殡葬生意的嵇某不知道哪里得到消息,在曾女士父亲去世当天便直接找到了曾女士声称,可以为曾女士父亲的后事提供一条龙服务。
曾女士当时也没有多想,便将父亲的后事交给嵇某处理,为了能够让父亲体面地下葬,曾女士还特地为父亲选了一个价值3100元的黑檀木骨灰盒。
可令曾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其父亲头七当天晚上,曾女士梦见父亲对其说“有水,很冷”,有点迷信的曾女士内心不安,便将此事告知自己的家人,后与家人商量后雇人打开墓穴查看。
结果发现,3年前下葬的,母亲的骨灰盒完好无损,而刚刚才下葬的、父亲的骨灰盒却四分五裂。
曾女士与在场的亲友均是非常惊恐,后仔细查看发现,曾女士父亲的盒子居然是用胶水粘的,同时也不是嵇某承诺的黑檀木材质。
曾女士众人怒不可遏,当即便报了警。
报警后,嵇某虽然承认骨灰盒是自己卖的,但是认为骨灰盒本身没有问题,应该是墓地排水和密封不好,墓穴进水把骨灰盒泡坏了,只愿意赔偿2000块钱。
警方随后多次进行了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建议曾女士通过诉讼维权。
曾女士遂一纸诉状将嵇某及骨灰盒的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嵇某返还骨灰盒的3100元并给予3倍赔偿,此外还需要赔偿重新安葬父亲的费用3800元,以及给自己及家族造成的精神损害费63000元。
法庭上,曾女士表示,因为此事,自己的二姑妈大病一场住院,其女婿因工作压力大又要照顾姑妈,心梗去世了,自己也生了一场病。
还表示,嵇某开着豪华轿车、买了多处房产却不愿意负责,还撒谎骗人。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属实,曾女士当庭提供了购买骨灰盒等凭证、骨灰盒散架的照片、报警记录等等证据。
而面对曾女士的控诉,嵇某仍然坚称骨灰盒没有质量问题。而生产厂家则称,涉案骨灰盒并非其产品。
法院怎么判?
1、《民法典》第61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法院认为,销售者在出售商品时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普通人使用要求的商品。具体到本案,骨灰盒使用后不久即散架,不符合普通人的情感认知,也不符合一般人对该类产品的质量要求,在法院明确要求嵇某针对盒子的质量无问题、盒子散架系由于别的原因所致进行举证时,嵇某始终未能举证,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同时鉴于,嵇某当庭认可当初卖给曾女士的骨灰盒系黑檀木所制,可以认定嵇某构成欺诈。嵇某虽然系自然人,但是从事殡葬服务多年,属于经营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院认为嵇某依法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2、《民法典》第99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认为,曾女士所主张的为其父重新入葬的实际支出的费用,有相关票据证实,也不明显超出实际需要的范围,也应当予以支持。
而此事发生,对于曾女士及其家人精神上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嵇某也应当予以赔偿。
不过,一方面来说,精神抚慰这种具有强烈的专属性、个人性、情感认知性的权利一般不可以进行转让,具体到本案,只有曾女士一人提起诉讼,有无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的意愿如何都不可知。
另一方面来说,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50000元,在侵权人造成被侵权人伤害并导致构成10级伤残的情况下,一般也仅为5000元,曾女士要求的数额明显过高。
3、最后,基于以上种种,同时考虑到厂商并不承认涉案骨灰盒系其生产,曾女士与嵇某也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最终判决嵇某退还曾女士3100元货款,并按照货款的3倍赔偿曾女士9300元,赔偿曾女士重新安葬父亲的费用3800元,并赔偿曾女士精神损失3000元。以上合计19200元。
最后,谁会没事打开自己父母的坟墓?不知道嵇某已经肯了多少人,以后会不会涨涨教训!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