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冷静了!”广东广州,一男子在离婚冷静期时,与妻子相约见面后将其捅死。目前,男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起诉。
2009年,湛江的周女士在深圳务工时,与河南的男子赵某谈了对象,确定了男女关系。
当时女方家人极力反对,但周女士未婚先孕,便跟赵某回河南生活。在男的老家生了一个男孩,女子因父母不同意婚事,两三年都没有与家人联系。
以以为自己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嫁给了一个大渣男。婚后,丈夫赵某不仅好吃懒做,还经常家暴,因为没有娘家人的照顾,自己只能有苦自己扛,带着年幼的儿子与赵某一起生活,也没有想离婚。
通过几年的打拼,两个人的家庭生活条件也比结婚时好了很多,在男子老家不仅买了房、还买了私家车。
丈夫赵某仍是经常家暴,且同时还与两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周女士得知此事依旧敢怒不敢言,害怕丈夫打她。
周女士也曾想过报案,但赵某每次都以家人性命来要挟,处于害怕便没敢做出离婚打算。
今年7月,周女士因不堪家暴要求离婚。当时赵某同意了,但是说只有周女士“净身出户”才可以,周女士无奈同意了。
可是当两人递交离婚申请后,赵某拿到周女士的所有积蓄后,又反悔了。
事发当晚,赵某威胁周女士与其见面。为了防止万一,周女士叫了弟弟及其三名男性朋友陪同前往。
没成想却引发了悲剧,见面后,赵某将周女士捅死,将小舅子打成轻伤,另外三位朋友也被打成轻微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找对象时一定要听父母的,不要被恋爱冲昏了大脑。周女士这么能争钱,还买房买车有存款,就不会找老公!
离婚冷静期很有必要,女子被害与离婚冷静期没有因果关系。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案件而否定离婚冷静期的价值,更不能将其视为女子被害的原因。事实上,离婚冷静期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同时也是为了减少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
在实施离婚冷静期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夫妻双方认识到离婚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提高他们的婚姻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我们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确保离婚冷静期的实施不会成为家庭暴力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借口。
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女性的权益和安全。在离婚过程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伤害和侵犯。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女性的法律保护和援助,确保她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离婚冷静期是一项有益的制度,有助于减少冲动离婚和维护家庭稳定。我们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法律保障和女性权益保护,以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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