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了?”山西大同,一男子在订婚宴当天给了女方10万彩礼,并于次日与女方发生了关系。谁知女方当晚就报警称被男子强奸,导致男子一审获刑3年。男子一家人认为,女方是因未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所以做局报复。但法院调查的结果却是,女方的确被男子暴力性侵了。
据媒体报道:订婚宴上给了女方10万彩礼,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第二天婚房里他们发生了关系,准丈母娘找我儿子谈论并录音,要求必须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彩礼。结果因未及时办到,到了第4天女方报了强奸案。
有网友称:报了案说被强奸,然后房子加名补了彩礼就可以撤销?强奸不是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可以这么儿戏的吗?不就是拿报案当威胁逼迫手段?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能娶进门!房子人家男方全款买的,为什么要加名?彩礼也答应了20万呀!真的是靠结婚来捞钱!
也有网友称:这事情发生了。 具体咋回事呢? 恋爱亲亲蜜蜜,因为女方想提前在男方房本上加名字,不想再等1年后再加,用控告强奸来达成目的,下最后通牒,明天12点前在房本上加名字就没事。 男的第一次与女性发生关系,女方妈施展3个儿子和1个闺女的本领,套27岁男人的话并录音,恩威并用,把男的弄进去了。
这婚姻还没开始就失败了,这样的家庭是卖女儿,不是嫁女儿,谁敢和这样的女方接亲家,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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