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3年。这个案子对那些急不可耐的单身男很有教育警示意义,订婚就敢提出发生关系?几十年都等了,何必急于一时。 看了官方通报,男女双方1月份通过婚介所认识,处了一段时间后,开始谈恋爱,5月1日订婚,男方给彩礼和戒指,5月2日,女方按照当地习俗回请男方,饭后,两人一同到男方家里独处。 男方提出发生关系遭到拒绝,遂强行和女方发生关系,并且完事儿以后,女方试图逃跑并喊“救命”,男方又把女方从13楼步梯间拖回到14楼的房间。 也就是说,女方是被迫的,这一行为是认定为强奸罪的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便你有女朋友或者未婚妻,就算你们订婚了,连彩礼都给了,双方家长也都很满意,你也很满意,但是你绝不能强迫她和你发生关系,一旦强迫就属于强奸罪。 现实生活中,你的女朋友或者未婚妻不想和你发生关系,如果强迫了就是强奸罪,但她们可以和其他人发生关系,只要是自愿的就行,不构成违法犯罪,顶多面临道德上的谴责。 有些事情,我们明知道对方这样做不对,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法院通报“订婚强奸案”:已从轻处罚#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