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46岁男子外出办事,意外发现自己19岁的儿子跟妻子的前男友长得很像,顿时心生疑惑,之后执意要和儿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是他的亲生骨肉。谁料,男子却说:我不相信,6个月怎么能生下孩子呢?
曾玉明现年46岁,在村里种植名贵药材,这几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挣了不少的钱。他不仅给家人买豪车,还盖起了小洋楼,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曾玉明与妻子黄秀梅结婚已有20年,儿子现如今19岁,还在念高中,夫妻俩平日里的感情还算不错,风雨同舟,患难与共!
这天,夫妻俩外出去见客户。不料,这位客户一见到黄秀梅,就热情洋溢的上前交谈,把曾玉明给晾在一边,几乎不怎么搭理。
事后,黄秀梅解释说,这位客户名叫方得胜,在长沙经营着好几家连锁药店。同时,方得胜也是她的前男友,不过,那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
一听这话,曾玉明瞬间不淡定,难怪妻子与对方有说有笑,原来两人曾是一对老相好,如果今天不是自己在场,估计这两人还有故事也说不准!
突然,曾玉明觉得这方得胜好像在哪里见过,仔细一想,对方居然跟自己19岁的儿子曾凯长得非常相似,两人的耳背上都有一颗黑痣。
难道,这世上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曾玉明顿时心生疑惑,越想越是细思极恐,因为在19年前,妻子怀孕六个月就生下曾凯,用医生的话说,那叫早产儿。
回到家后,曾玉明质问黄秀梅:曾凯是不是方得胜的儿子?对此,黄秀梅非常愤怒,她表示自从嫁给曾玉明后,就与方得胜彻底断了联系,曾凯怎么可能是对方的儿子?
曾玉明怀疑,当初黄秀梅嫁给自己之前就已经怀孕,而且怀的是方得胜的孩子,他们两人暗度陈仓,让自己白白出钱替他们养儿子。
黄秀梅大怒,认为这是无端猜忌,简直不可理喻,之后想要离开,但被曾玉明拦住,妻子不做出一个合理解释,他誓不罢休。
夫妻俩随即爆发争吵,二十年的婚姻首次出现危机,年仅19岁的曾凯目瞪口呆,他不知道父亲为何像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如此的不可理喻?
作为一个男人,眼见自己妻子与他人谈笑风生,本就怒火中烧,可连自己的儿子都与妻子的前任长得相像,黑痣都长在同一个点上,这也难怪曾玉明会性情大变,事情搁在哪个男人身上,恐怕都不好受。
可黄秀梅就是不承认自己有错,曾凯是早产儿,有医院开具的证明为证,真的假不了,她问心无愧。
曾玉明想到去做亲子鉴定,黄秀梅大呼荒唐,儿子现如今已经19岁,事情若是传出去,让孩子哪有脸见人啊?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既然已经翻篇,干嘛又要揪着不放呢?黄秀梅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请来电视台的调解员,劝说丈夫别做傻事。
曾玉明作为一个商人,有着精明的头脑,可他并非是鸡肠小肚之人,只因儿子与方得胜长得实在太像,心里才过不去这个坎。
亲朋好友都在一旁劝曾玉明,曾凯就是曾家的子孙,不能凭一颗黑痣,就断定是妻子与前男友所生。可他就是一根筋,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冤大头,白白替人养了19年的儿子,一定要讨回个公道。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证实父子俩不存在血缘关系,那么黄秀梅作为婚姻中的过错方,依照法规,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曾玉明背负沉重的心情与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父子俩存在生物学关系。
众人欢呼,黄秀梅总算松了口气,正当她以为可以开始安心过日子了,曾玉明又唉声叹气,他说:我不相信,6个月怎么能生下孩子呢?
于是,他又想做第二次亲子鉴定,黄秀梅火冒三丈,当即表示要做可以,但如果证明儿子是亲生骨肉,那么两人就离婚,家产一人一半。
一听要分家产,曾玉明害怕了,可不去做第二次亲子鉴定,他又寝食难安,尤其是见到儿子的那张面孔,曾玉明想哭的心都有!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黄秀梅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曾玉明一而再再而三的质疑儿子身世,不论在人格上,还是在名誉上,均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如果提起离婚诉讼,黄秀梅有权利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并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见到前男友的那一刻,黄秀梅心花怒放,不懂得回避,是引发夫妻之间不信任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承担一定责任。
医院里每天都有早产儿出生,可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怀胎6个月还是7个月,大多数的早产儿都能得到有效的救治,并在医护人员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性格决定命运,曾玉明的遭遇或许让人心疼,但他的固执和偏激,只会众叛亲离,也许等到失去的那一刻,他才能幡然醒悟。
夫妻之间如果没有了信任和尊重,这样的婚姻犹如牢笼,放过别人,也是成全自己。
做人,一味的钻牛角尖,到头来只会损人不利己。
朋友们,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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