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疾控局印发《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 其中明确应佩戴口罩的5种情形和场景: 1、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2、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 3、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4、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5、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以上5个,虽然是“应佩戴口罩”,还不是强制的,但从执行来说,后面3个应该还是能做到强制佩戴口罩,但头两个却很难执行,只能靠自觉。 建议佩戴口罩,有4种情形: 1、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厢式电梯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与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共同学习、生活或工作期间。 总体来说,我认为这次的“佩戴口罩指引”,至少是一个进步,能让一部分民众提高戴口罩的意识,能意识到当前进入到传染病高发期,这总归是好事。 不管那些免疫债邪说的鼓吹者怎么想让人们多生病,但我们如果想要少生病,至少应该做到出门戴口罩。 不过,我是觉得,这次的“佩戴口罩指引”,还是可以更进一步。 我个人是希望,在传染病高发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能够强制要求戴口罩。 这个可以最大程度减缓传染病爆发的规模和力度。 国外也有过很多先例,在传染病高发期间颁布口罩令。 不过,我们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民众对于新冠病毒的危害,缺乏足够的认识,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有“新冠PTSD”,另外在某种口罩污名化的舆论氛围里,经常有人习惯用口罩替代新冠病毒和疫情。以至于让很多人把“新冠PTSD”,变成“口罩PTSD”,一说戴口罩,就马上破口大骂,浑身不爽。 这会让我们颁发口罩令,面临很多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