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大爷活路啊!”福建福州,一老农卖菜赚了14元,被罚款10万元。老农悲痛欲绝,哪来的钱交罚款?市监局不依不饶,历时4年追着处罚,老农无力偿还,市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欲让只卖过一次菜的老农民倾家荡产,法院如何判决?
黄花深巷,红叶低窗,初秋普通的一天,陈自强(化名)老人很早就醒来,辗转难眠,起床穿好衣服,决定到外面走走。
(信息来源:福州晚报、九派新闻)
他无法想象,就是这一天,给他带来一场灾难,他辛苦半天赚的这14元,让他面临倾家荡产。
走在坑洼不平的路上,热情的跟相熟的邻居打着招呼。经过一辈子土里刨食的菜农王莉莉家时,王莉莉一边手脚不停的整理着刚从土里收上来的芹菜,一边嘟囔:“今年的芹菜价格怎么这么低?”
看到陈自强过来,王莉莉为了尽快卖出这些芹菜,跟陈自强推荐了起来,告诉他,从她这里收菜,转手卖到批发市场就能赚钱,一斤有0.2元的差价。
闲着也是闲着,陈自强顿时来了兴趣,盘算着自己用家里的三轮车,把这批菜拉到批发市场,来回也就是20多公里,就能赚上一笔。
随后以1.75元每斤的价格,跟王莉莉收了70斤芹菜,花费122.5元。小跑回家,吭哧吭哧的蹬上自家破旧的三轮车,立即转手将这批芹菜,卖给由王莉莉提供信息蔬菜批发市场的老板。
卖价1.95元每斤,净赚14元。虽然第一次卖菜,来回折腾的时间很久,但看到口袋里货真价实的14元,陈自强开心得合不拢嘴。
第二天,噩耗传来,超市蔬菜抽检中有害成分超标,其中有7.5斤芹菜,来自陈自强卖出的70斤。顺藤摸瓜,市监局工作人员很快找上门来。
当工作人员上门,告知面临的处罚事项时,老实巴交的陈自强吓傻了,呆在原地,眼泪啪嗒啪嗒的一直掉。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赚的14元,将可能面临5万元的天价罚款。
自己穷得底朝天,卖房卖地也交不起这个罚款啊,随即表示将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让他做什么都行,恳请放过自己。
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说明了自己的菜跟谁收的,卖给了谁,希望能够戴罪立功。此后,工作人员对陈自强的表现,不置可否,也没说要怎样。陈自强暗自庆幸,以为躲过一劫。
一年半之后,这个处罚还是来了,市监局开出5万元的罚单,并对陈自强进行立案调查。陈自强拿到这个罚单,瑟瑟发抖,老泪纵横,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陈自强迟迟不交罚款,市监局一怒之下,决定追加处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共计10万元。
陈自强吃了上顿没下顿,这10万元对他而言,不啻于天文数字,这是天价,闯了天大的祸。他一筹莫展,既没交罚款,也没提出异议。
市监局不依不饶,此后向法院申请,对陈自强强制执行。明明可以直接抢,却一本正经走法律程序。
陈自强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市监局要这么执着的惩罚他。他积极配合,戴罪立功,而且明显这个罚单,他无力承受。
陈自强一辈子没上过法院,也不知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在这绝望时刻,好在还有法院。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自强并非职业菜贩,系首次违法,案涉不合格芹菜货值136.5元,获利仅14元,金额明显属较小,处罚之后,吓破胆的他,再也不敢卖菜了。
陈自强的眼睛不是仪器,无法检测出芹菜不合格。案发后陈依伯能够配合调查,如实说明不合格芹菜来源,积极举报他人无照经营,具有立功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减轻或不予处罚。
法院认为,在行政程序方面,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后,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作出的“处以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处罚畸重,且该案行政程序违法。
对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市场监管局依然不放弃,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陈自强颤颤巍巍走出法庭。炙热的夏天,太阳灼烧着大地。
他却第一次觉得,如此温暖。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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