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迈阿密法庭提出集体诉讼的三名投资人主张Cristiano Ronaldo应为他们蒙受损失而赔偿10亿美元,三人购买Cristiano Ronaldo与币安合作推出的非同质化代币(NFT)大幅度跌价(最便宜的一款在推出时定价为77美元,如今只值1美元),而且在CR代言的影响下,误以为其它在币安交易的加密货币资产同样安全,而不是未注册证券。而CR本人清楚或理应清楚此事,在未披露其代言所得的情况下,他参与了“不公平且有欺骗性的行为”。
关于未注册证券的定义是此诉讼之关键。美国证监会认定加密数字货币资产可被视为是证券,故若有名人代言,需遵循美国相关的法律。在近期有多位名人因之前的代言而牵扯进诉讼之中,如篮球巨星O’Neal等。有律师认为,考虑到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金额,CR方很难与对方达成庭外和解,案件有可能最终进入庭审,由陪审团裁决。Messi是另一位为多家加密数字货币代言的球星,不过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的代言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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