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的乞讨者!”江苏某地,一好手好脚的中年男子,手拿不锈钢碗,脖子上戴着收款码
“嚣张的乞讨者!”江苏某地,一好手好脚的中年男子,手拿不锈钢碗,脖子上戴着收款码,挨个向等红灯的车辆要钱,不给就一直敲玻璃。网友:铁饭碗!
(案例来源:大象助农团)
上下班高峰期道路上的车辆,多得像蚂蚁一样,几乎挤满了整条道路。十字路口等红灯的车辆队伍排的很长,很多司机最烦的就是堵车,可竟然有人在堵车和等红灯中,看到了“商机”……
相信经常开车的司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等红灯的时候,总有一些老人或者残疾人去敲敲你的车窗,向你讨点零钱。
对于多数司机来说,基本只要车上有零钱,都愿意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将零钱赠予乞讨者,希望能够对乞讨者有一丁点的帮助。
但是对于“职业乞讨”的人,你看到了还会不会给钱,是不是会令你厌烦?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比较善良的,只要看到身有残疾的人在乞讨时,总是想要帮一下,可对于好手好脚的成年人,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钱财,向他人索要钱财的,总会让人很讨厌。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一辆私家车司机开车在等红灯时,车窗外一名身穿黑色羽绒服的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不锈钢盆,脖子上挂着收款码。
挨个向等红灯的车辆要钱,他每走到一个车辆前,都会用手使劲敲驾驶室的玻璃,示意司机们摇下车窗,施舍他一些领钱,脖子上的二维码,则是告诉司机朋友们,基本没现金也没事,可以扫码付款。
如果对于一个残疾老人或者残疾儿童来说,多数车主都愿意帮一下,可是在看到一个好手好脚的成年人去乞讨的时候,确实会令人心生厌恶。
这名成年男子在敲了车窗后,司机并没有立即摇下车窗给钱,看到是成年男子后不想理睬,但是乞讨人员并没有打算放弃。看到司机没有摇下车窗后使劲敲着窗户,而且一直在敲,直到司机把车窗摇下之后才肯罢休。
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有劳动能力而不去付出努力,反而通过乞讨的方式索要钱财,多多少少有点过分了。这也是为什么众多司机不想给钱的主要原因。
很多老年人年纪一大把了,在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宁愿捡破烂维持生计,都不会向他人伸手要钱,而作为成年人的中年男子,不仅不去通过自己的努力换取钱财,反而在红灯下趁着车友门等红灯的时候,强行向他人索要钱财,其行为涉嫌构成拦截车辆,强拿硬要他人钱财。
普法时刻,对于此事,我们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乞讨男子的行为,涉嫌拦截他人车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乞讨的中年男子,对等红灯的车辆挨个要钱,对于不给钱不摇下车窗的车辆,使劲并频繁的敲车窗,直到司机摇下车窗为止,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如果有司机追究其责任,男子最高可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乞讨男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乞讨男子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有准确的判断和掌控。在明知敲他人车窗要求的行为是不对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利,不去约束自己的行,若有人追究,男子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3、职业乞讨犯法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乞讨人如果在对方不想给钱时,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