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四人凑钱嫖娼网红美女,悄悄与其发生关系,因尺寸不同被发现。 黄某四人因年龄相仿,兴趣爱好相同,常常聚在一起玩,有一天,黄某刷视频看到女主播身材火辣,便私聊了谈好1千元,但只限一人,旁边几个兄弟蠢蠢欲动又嫌贵,最后他们想出来的馊主意,每人出250,装作一个人。 事发当天,黄某趁女主播洗澡,将屋内窗帘拉的严严实实,关闭一切灯源,女主播虽然疑惑,但金主说了算,就没有理会。 第一个人结束后,第二人便摸黑与该主播发生了关系,到第三人的时候,因为体重动作不一样,女主播察觉到了,开灯后发现屋内有四个男子,瞬间崩溃。 此时第四人出了钱没得逞,所以不甘心强行与该女子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子不堪其辱选择报警。 本案表面是嫖娼,实际是强奸,第四人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必然是强奸,第二和第三人违背女子收1千元,只允许一人的意愿,也属于违背妇女意愿构成强奸罪。 而黄某虽然与女主播发生关系时,未违背其意愿,但他为后三人提供了犯罪条件,属于强奸罪的共犯。 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三人被判四年,女主播因卖淫被处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