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有了大动作,其议会以 555 票赞成、6 票反对和 45 票弃权的压倒性态势,通过了《禁止强迫劳动法案》。不过,法案留了个 “缓冲带”,要三年后才正式落地施行。
这一法案的出台,如投入湖面的巨石,激起层层涟漪,让不少人开始重新审视 “强迫劳动” 的边界。我国早已加入该法案所依据的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所以它的影响不容小觑。
看看法案里对 “强迫劳动” 的界定,那 11 项指标涵盖诸多细节:乘人之危,专盯员工的脆弱点,像利用没文化、生活窘迫、怕丢饭碗这些心理;欺诈手段更是常见,招聘时承诺高薪,入职后却大打折扣,奖金发放随心所欲;
限制自由行动这一条,诸如限制员工上厕所时间、全方位摄像头监控、出门层层审批,把员工的活动空间压缩到极致;隔离措施也很 “绝”,将员工隔绝于外界,要么地处偏远只能特定交通可达,要么没收手机切断联络;身体及性暴力在我国虽鲜有发生,但在法案考量范畴;
恐吓、威胁与虐待,用扣薪、调岗、开除等手段拿捏员工;扣押身份证件,让员工有苦说不出;扣发工资,若以这种方式逼员工加班、留到年底,性质就变了;债务束缚,员工犯错或有损失就拿工资抵债,甚至让其劳动代偿;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没干净水、缺隐私空间,不过要参照当地法规认定;超时加班,单纯超法定时长不算,但若裹挟了解雇、降薪威胁,那就坐实了强迫之名。
站在普通劳动者视角,这法案好似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无疑给国内出海企业敲响警钟。企业主们得重新审视用工模式,主动提高员工待遇,严格依循劳动法规,把劳动时长控制在合理范围。毕竟,以往一些在国内看似 “常规操作” 的做法,到了欧盟地界,可能就触碰红线。比如,企业得仔细掂量掂量,是否契合欧盟标准,不能再抱着固有思维。这对劳动者而言,或许能带来工作环境与待遇的改善契机。
另一方面,我们也得警惕别有用心之人刻意利用该法案打压中国企业。企业走出国门,就得入乡随俗,尊重当地法规与文化。若想在欧盟市场站稳脚跟,合规经营是必由之路。倘若觉得标准差异是 “刁难”,消极应对,那只会自断前程。
展望未来,随着全球化推进,类似的法规碰撞只会增多。国内企业唯有未雨绸缪,提前优化管理、升级用工理念,才能在国际舞台游刃有余。而对于劳动者,这也是个盼头,期待国内用工环境能借此东风,向更人性化、规范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