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人用榔头砸头这个事件反映的是两种价值观的冲突。 律师认同的是法理,说白了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为自己牟利。至于是否正义,是否伤害到了别人,这不重要,关键是不能违法。绝大多数普通人认同的是天理,天理是当然之理。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就是天理。当我在法律那里获得不到正义的时候,只能选择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榔头。这件事也反映了普通人面对资本的弱小,我相信他最想拿榔头敲那个开发商,但是根本够不着。一部分知识分子,读了几天书,识得几个字,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就瞧不起老百姓对这个世界朴素的认识。这是要吃大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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