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加了三万块的彩礼,女方现在发表了自己的声音:“我已经与我丈夫妥协了,这三万块钱我可以不要了。但是我丈夫却说就算全部彩礼都退还给我,我们也无法结婚。对他来说,三万块钱根本不算什么大事。我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么严重的地步,他要和我离婚?”
或许女方认为这三万块钱并不是大问题,毕竟已经答应付出了18.8万,再加个三万应该理所当然吧。但为什么男方选择退婚呢?打个比方来解释吧,就像你去菜市场买猪肉,本来市价13块一斤,你同意了交易。但装袋时,卖肉的提议加3块,说养猪也很不容易。对你而言,3块钱也不是大事,请问你愿意吗? 估计你也不愿意加钱,甚至可能将猪肉扔在卖肉的摊子上,然后生气地离开。实际上,对男方来说这三万块钱确实不是大事。这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男人最后一点尊严的问题。一切都应在婚前当面商定,不要突然改变,不要再提高要求。临时增加彩礼是对男方的不尊重,也表明你对待婚姻的不慎重,你的爱还没有达到生死相许的程度。你认为男方因为三万块钱而退婚是合理的吗?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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