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南海“种岛”,国际上承认吗? 在许多事上,西方国家喜欢用一个词,叫“先例”
中国在南海“种岛”,国际上承认吗?
在许多事上,西方国家喜欢用一个词,叫“先例”。
巧了,这个问题上正好有一个先例。
距日本东京1700公里的太平洋上,有一个由5块礁石组成的岛礁叫“冲之鸟礁”。最早西班牙发现的,后来卖给德国,一战后瓜分德国殖民地时日本指名要这几块石头。
1968年,美日签《返还小笠原协议》移交行政权时,也包括了这几个石头。
但到了1982年,因为海水侵蚀,5块石头只剩下2个。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的条例,这个岛礁应该被列为自然消亡,日本也就失去了管辖权。
但日本人想了一个“歪门邪道”。
1987年日本开始围礁造岛,人为加固和扩大冲之鸟礁。
这一骚操作当然遭到了中国和韩国反对,主要依据是:
你这5块石头不能供人类居住,也无法维持经济生活,不应该拥有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于是日本人又在岛上建了一个无人观测哨,说要在岛礁上开展科考活动,是可以为人类提供生活和开展经济活动的。
因此也就“依法”享有周边一定范围海的领海权和专属经济区。
日本的这一“创举”给我们在南海岛礁上找到了“灵感”。
既然他们能这么干,我们完全也可以啊!
1988年,我解放军登上永署礁建起了棚屋。
既然这个岛礁上可以供人“居住”,引用日本的案例,在国际法上它就是一个自然岛屿。
那么,岛礁周围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自然属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