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增发1万亿国债,虽然按照特别国债管理,但跟历史几次特别国债还不太一样。 我国历史上有3次发行特别国债。 1998年8月,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所筹资金专项用于补充四大行资本金; 2007年6月,发行1.55万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购买外汇,成立中投公司。 第三次是2020年,发行1万亿特别国债,当时是用于应对疫情危机,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2017年和2022年,有过两次续发特别国债,但属于偿还2007年的特别国债。 前面这3次发行的特别国债,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纳入政府基金预算,不会提高赤字率。 而此次特别国债纳入赤字安排,所以在这次增发1万亿国债后,今年赤字率会从3%,提高到3.8%。 这也意味着本次增发1万亿国债,更准确说是增发一般国债,而非特别国债。 财政部准确的公开说法是“今年四季度增加发行2023年国债1万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 也就是,这次是增发一般国债,但按照“特别国债”去管理。 把增发国债,按特别国债去管理,这还是头一次。 这个按特别国债去管理,主要应该是指要“专款专用”。 而之所以是增发国债,因为会提高赤字率,等于说还是套了一层紧箍咒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