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联合国大会之所以召开紧急特别会议来讨论巴以局势,主要是因为过去两周,四份有关巴以冲突的决议草案均未获得安理会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决议草案,才具备法律效应。 但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草案,五常是有一票否决权,所以想要安理会通过决议草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安理会第一份关于巴以局势的草案,是俄罗斯提交的,被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4国投反对票否决。 美国当时说反对的原因是没有具体谴责哈马斯。 然后,巴西就提交了第二份巴以草案,增加了谴责哈马斯劫持人质的行为。 但美国仍然还是投了反对票。 而且,这次决议草案有12个国家赞成,2个国家弃权,只有美国反对。 美国辩称,此次决议草案中没有提到以色列拥有自卫权。 这其实已经暴露,美国只是在反对停火而已。美国对以色列的纵容袒护是无底线的,只要以色列反对停火,美国就会反对停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