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己提出的第三份巴以决议草案里,没有明确呼吁立即实现停火。 美国草案还表示,以色列拥有自卫权,并要求所有国家停止向哈马斯出口武器。 而对于以色列要求加沙北部百万民众撤离到加沙南部,这样一个反人类的撤离令,美国草案并没有要求以色列撤回。 这样一份草案,自然被我们和俄罗斯给否决了。 要是这样一个法案通过,相当于是在支持以色列滥用“自卫权”,相当于联合国在为以色列升级军事行动背书,所以美国提出这样的法案是绝不能通过的。 其实本来俄罗斯已经投反对票的情况下,我们是完全可以投弃权票,因为五常有一票否决权,俄罗斯是肯定会反对的。 但我们明知如此,仍然投反对票,这已经是我们以最清晰的方式,在表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 我们常驻联合国代表,对于为何投反对票,已经说得很清楚。 “决议草案在停火止战这一当前最紧迫的问题上回避闪躲,始终不能用清晰、明确的语言呼吁立即实现停火。” “一项在战与和、生与死的问题上含混不清的安理会决议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极端危险的,这无异于为更大规模军事行动铺路,为战争进一步升级大开绿灯。” 但是,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对我们的否决,显得十分激动,发表了十分不恰当的言论,显得极其不满。 对此,我们常驻联合国代表是直接回应称,“以色列把中国当成对手,也选错了对象。” “从这一轮巴以冲突开始,中方就以非常明确无误的语言,谴责一切伤害平民、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我们所说的平民,既包括巴勒斯坦平民,也包括以色列平民。” 说白了,我们一直都没有针对以色列。 我们是一直站在正义一边、站在人类良知一边。 谁做出违背人类良知的事情,我们自然就会反对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