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陋习,该抛弃了。 死了还要“娶媳妇”,太荒唐。 邻居的儿子,去世12年了,当时23岁,没有结婚。 前几天,邻村一个女孩,才22岁,因病去世了。 邻居的亲戚,家住在邻村,和去世女孩家,关系挺好。 他从中做“媒”,让去世的两个孩子“结婚”。 邻居给邻村女孩家,送去10万元现金,做为“彩礼”。 又买了“三金”,衣服等物品。 还在酒店摆了6桌酒席,招待“亲家”和帮忙的乡亲们。 前前后后,总共花了十几万元。 多年的积蓄,全部花光了。 辛苦劳动挣来的钱,就这样浪费掉,太可惜了。 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竟然还有那么多人,信奉封建迷信的东西。 用这些钱用来养老,提高生活水平,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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