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排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2、俄罗斯联邦(俄罗斯) 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 4、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 5、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联合国宪章》第23条第1款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1958年起,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席次,蒋介石的代表在非法占据的席位上被驱逐。 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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