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色列籍,你们中国人就不帮助我了吗?我觉得帮助我是人人的义务,这是义务。”这话是谁说的?是一位叫李春红的女人。 李春红是谁?李春红,今年65岁,祖籍湖北武汉,现为以色列籍,名字改为“liora”。1994年,李春红利用公费留学的机会,出国后嫁给以色列人,加入以色列国籍,从此再未踏入中国半步。 李春红为什么要说这些话?是因为她25岁的女儿诺雅,在参加音乐节的时候,被哈马斯给掳走了。于是,李春红想起自己曾经是中国人了。她知道,如果中国出手帮助,她的女儿或许就有可能被解救。 想请中国人帮助,作为曾经的中国人,而且是公派出国留学者,就加入外国籍了。加入外国籍也不要紧,在女儿出现问题,需要中国帮忙的时候,还口口声声“你们中国人”。而且,还用“义务”两个字来进行道德绑架。 诺雅值得帮助,但是,李春红这样的女人,则要强烈谴责,要对其嗤之以鼻,不要给她好脸,更不要给她面子。这是典型的加入外国国籍就忘了祖宗的主,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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