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取消公摊面积?近日,衡阳市发布了《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
对于衡阳的举措,不少网友在宣传讨论时,将它简化概括为“取消公摊”,严格来说这一表述并不准确。
公摊面积作为确保住宅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部分,包括大堂、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它当然不可能直接取消,且并非公摊面积越小,住宅居住品质就越优。衡阳此次的改革,是调整商品房交易的计价方式,将公摊面积剥离,不再按照建筑面积,而是依据购房者享有独立产权的套内实际面积来计价。
众所周知,房产证上所标注的总面积,是涵盖了公摊面积与套内面积的建筑面积。一个标注为100平米的房子,购房者实际能够独立使用的部分,可能仅有80多平米,甚至更少。
此次衡阳调整计价方式,最大的好处在于,使得商品房的交易价格变得更为清晰透明,让购房者实现“所见即所得”。
原因很简单,套内面积到底是多少,购房者可以很清楚地测算出来,但公摊面积往往存在着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哪些部分算公摊面积,到底是如何测算的,都缺乏明确标准,消费者往往并不知情,只能任由开发商说了算。
如果公摊面积是一笔糊涂账,将它和套内面积一起,混在建筑面积中计价,就容易出现价格模糊的情况。此外,后续依照建筑面积收取物业费、取暖费,也容易成为糊涂账,导致购房者为看不见的面积花冤枉钱。
将公摊面积剥离出去,从按照建筑面积转向按套内面积,来计算商品房价款,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让交易规范透明。计价方式的改变,对房价不会造成太大的冲击。
不少网友期待,所谓“取消公摊”后,房价会应声下跌,有人说以前地方降价还遮遮掩掩,取消公摊面积计价后,相当于正式宣布降价。这是对政策存在误解。房价主要还是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而且实际情况可能相反,按套内面积计价之后,房屋单价可能会因此上升。
有人担心,购买商品房,包括后续的物业费、取暖费,按照套内面积计价,那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的投入,会不会因为缺少动力而减少?
总体而言,当前的商品房市场已步入存量时代,不再是卖方占据主导的局面。
公共区域的投入,诸如小区绿化及公共设施维护等,直接影响居住品质。开发商为争取市场份额,势必要在小区公共区域的打造上精益求精。所以,对于调整计价可能引发公共区域品质下降的担忧,可适度放宽心。
当然,尽管衡阳以及此前肇庆等多个城市,都明确官宣要调整计价方式,但全面实现以套内面积计价交易,还需要较长的过渡期。
在此背景下,购房者真正要警惕的是,套内计价还没有落地,一些开发商利用阳台、飘窗等区域“偷面积”,打着“100%得房率”的幌子,误导购房者,让购房者以为,这些“赠送面积”属于套内面积的范畴。具体做法是,开发商把一些区域作为半封闭的阳台报建,在综合验收通过以后,将半封闭的阳台封闭起来连通屋内构成一个房间,由于该半封闭的阳台只按一半面积计价,另一半自然就成了“赠送”。看似是让利,其实是将违规风险转嫁给了购房者。所以,实际的套内面积,还是得以房产证上为准。
内地所沿用的公摊面积概念源自香港,而香港早在十年前,就已调整计价方式,要求商品房的买卖,要按照套内面积来标价。既然学习借鉴的对象,都已经做出了改变,内地房地产行业就没有必要继续保留那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旧规则。
调整计价方式,远不止是算法上的简单变更,它意味着商品房交易透明度的显著提升,使购房成本一目了然,有效减少了因模糊地带而产生的纠纷。
因此,我们也期待,更多的地区和城市能够积极参与到改革试点中来,共同推动商品房交易回归到“买多少得多少”的清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