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岳飞罪名“莫须有”究竟啥意思?并非“也许有”,看完才知秦桧一定要杀岳飞 “莫须有“三字,今日一般理解为“也许有”,其实不然。宋时“莫须”两字常连用,“莫”有“岂不”之意。 因此“莫须有”为“岂不须有”之意,也即“必须有”。 《皇朝中兴纪事本末》、《宋宰辅编年录》等文献正作“必须有”,词义更为真切。 这“必须有”三字披露了高宗君臣必欲置岳飞于死地的险恶用心,而岳飞是否有罪却是次要的。 后世有不少人为谁是杀害岳飞的元凶而争论,其实岳珂说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元凶、是因为其作为大宋臣子、虽明知高宗之罪恶,却不可显言其君王的过失,只得宣称高宗是受奸臣秦桧之蒙骗,而作出自毁长城的勾当。 后世人如此认为,实是因岳珂之言而致误,使高宗侥幸逃脱骂名。 对于高宗为何要自毁长城、冤杀岳飞的原因,后人也多有推测。 明中叶苏州名士文徵明曾在杭州岳飞庙题写了一首著名的《满江红》词,试图回答此疑问: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 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说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即认为高宗怕岳飞北伐成功,恢复中原失地,迎回徽、钦帝,就可能会迫使他把皇位让出,故高宗必须杀死坚持以武力抗金的岳飞,以消除产生此类后果的可能。 文徵明的这一观点,颇为人们所认同,但细究其实,仍属皮相之见。 《三朝北盟会编》记载有当时一个无名狱卒,曾对岳飞说过这样一番话:“君臣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臣疑君则反。若臣疑于君而不反,复为君疑而诛之;若君疑于臣而不诛,则复疑于君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放送下棘寺(指大理寺),岂有复出之理!死固无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狱则复疑于君、安得不反!" 此狱卒虽是一个小人物,但颇通晓封建专制时期的政治哲理,一针见血地剖析了高宗必杀岳飞的深层原因。 这也正是古今中外一切君主自毁长城、屈杀忠良之类悲剧不断上演的根节所在。只是此时高宗君臣一意屈辱求和投降,使得当时尖锐的政治斗争、民族矛盾集中反映于岳飞一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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