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为了获得北京户口,与原配丈夫离婚,竟与怀柔区的一名农民"合谋"结婚。然而,领证当晚,这位农民竟然假戏真做,强迫与该女子发生了关系。女子急忙报警,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这位农民有期徒刑,然而,检察机关不甘心,提起抗诉,最终在二审中改判农民无罪。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说:
这名法官的判决很明智,如果他宣判有罪,那么以后就能避免混乱局面。夫妻发生争执时,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这样以后男性不会因为一时疏忽而坐牢,这正是追求男女平等的社会,女性权益应当得到充分尊重。还有的人说女的不仗义,人家为了你进京连婚都离了,就五万元好处费连个车牌都买不来,这么大的恩情吃点利益怎么了?还至于报警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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