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诸王就藩的同时开设王府,与王府官共同负责王国的治理。王府官制度几经变迁,最后演变为“长史司”的设立,长史负责藩王的教导、规劝,管理王府全部庶务。 为保护王国安全,设置了“护卫”,规定一王府三护卫,但也不一定都遵守这个规定。据《明史》记载,护卫少的藩王有三千士兵,护卫多的藩王拥有士兵一万九千人。各藩王封国内一旦发生紧急军事情况,藩王有权调动王府直属护卫及附近卫所官兵,指挥行动。 明朝的军事制度实行的是以每卫5600人为单位的“卫所”作为其基层军事组织。全国各地设置卫所,各地卫所直属于各省都指挥使司,各省都指挥使司又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即由皇帝—五军都督府(中央)—都指挥使司(地方)—卫所构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指挥系统,都指挥使司的长官为都指挥使,他们只有持皇帝颁发的“圣旨”,才能有权调动卫所军队。 王府护卫在组织上与普通的卫所相同,但从指挥系统来看,王府护卫不直属于中央五军都督府,确切说是属于藩王亲军。王府护卫的武官都由藩王亲信担任,因而,藩王在护卫中的控制力很强。另外,对王府附近卫所的军队,原则上藩王必须持有皇帝的圣旨才有权指挥,但同时还规定,在紧急情况下,藩王拥有指挥卫所军队的权力。那么,可以说,藩王在地方上拥有绝对的军事权。 沿长城一线分封诸王御边的措施,暂时解决了定都南京带来的北方防卫薄弱的问题。御边的藩王与内地的诸王不同,被称为“塞王”,至洪武末年,由东向西顺序,有广宁(在今辽宁省)的辽王、大宁(在今内蒙古自治区)的宁王、北平的燕王、宣府(在今河北省)的谷王、大同(在今山西省)的代王、太原的晋王、西安的秦王、宁夏的庆王、甘州(在今甘肃省)的肃王等,共计九名塞王御边,威慑北方。 如同东南沿海的倭寇问题通过强化海防和海禁政策才得以解决一样,如今,长城防卫线也开始启动,它是稳固大明边防的专守防卫措施。即使与历代王朝相比,明朝的国防也都是毫不逊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