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点财税小知识184 从事非学历教育服务、以及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增值税能否选择简易征收? 答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每天一点财税小知识184 从事非学历教育服务、以及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增值税能否选择简易征收? 答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