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嫁给美国人的中国女士离婚了,她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前夫得到了房子和大部分财产,她抱怨:不是说男人还要赡养女人吗? 这位女士声称,来美国前,一直以为女性离婚后会有生活保障,前夫也一定会继续赡养自己,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赡养费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并不是特指男性给女性,而是收入多的一方给收入少的一方。 赡养费的支付时间长短也是有规定的,由于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标准并不统一,但大多数州法规定只需支付2到3年的配偶赡养费,有的州规定支付时长为婚姻存续时间的一半。 取得赡养费还需要一个前提条件:结婚需满10年或者20年以上,如果时间不够是得不到赡养费的,加州要求最低,满5年就可以。 赡养费的金额是多少呢?标准是“基本维持不低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德州规定配偶赡养费不得超过支付方收入的20%,比如支付方月入一万美元,最高只需给付2000美元。 有没有永久赡养费呢?有的。如果配偶身患残疾或慢性疾病,以致完全没有生活能力,另一方是需要长期供养的。 这位中国女士是全职妈妈,没有任何收入,按照法律规定理应得到前夫给付的赡养费,可问题是,她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各种手段减少报税,法院依据报税情况判定其收入不高,如此一来,她只能得到很少的赡养费。 这位女士感叹:经常看到一些博主讲美国离婚女人多么受保护,男人将失去所有,结果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更重要的是,我还承担了大笔的律师费,除了孩子,我什么都没有得到,离婚还让我欠了一屁股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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