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个县衙哪些人是“公务员”? 清朝的县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可以说是朝廷各项政令的最后执行者。由于职能庞杂,一个县衙人数少则也要几十、上百号人,最多可达上千人。 不过,县衙中真正属于正式在编的“公务员”(吏部选任、皇帝签发任命官职),却只有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巡检(从九品)、典史(虽是未入流,但需要朝廷任命),以及不归知县管的教谕(正八品)、训导(从八品)等职。
清朝一个县衙哪些人是“公务员”? 清朝的县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可以说是朝廷各项政令的最后执行者。由于职能庞杂,一个县衙人数少则也要几十、上百号人,最多可达上千人。 不过,县衙中真正属于正式在编的“公务员”(吏部选任、皇帝签发任命官职),却只有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巡检(从九品)、典史(虽是未入流,但需要朝廷任命),以及不归知县管的教谕(正八品)、训导(从八品)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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