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的两名男子是民国时期的诈骗犯,不过当时他们有另一名字叫“丢包犯”! 之所以叫丢包犯是因为这件事需要两个人合伙,其中一个人故意在前面掉东西,而后面的那个人则假装捡到财物,并与过路的行人平分财物。 等到分赃之后,假装掉东西的人又回来找东西,并向分赃的人索取赔偿。而行人为了避免沾上官司,一般都会选择私了,接受他们的讹诈。
照片中的两名男子是民国时期的诈骗犯,不过当时他们有另一名字叫“丢包犯”! 之所以叫丢包犯是因为这件事需要两个人合伙,其中一个人故意在前面掉东西,而后面的那个人则假装捡到财物,并与过路的行人平分财物。 等到分赃之后,假装掉东西的人又回来找东西,并向分赃的人索取赔偿。而行人为了避免沾上官司,一般都会选择私了,接受他们的讹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