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陈桥华临刑前,在武汉看守所,距离执行死刑,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大清早,民警为他穿上了新衣服,照片中的陈桥华面带微笑,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但这种笑容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用来掩饰他心中的恐惧。 陈桥华生于七十年代,2003年10月29日,他入室抢劫财物,导致一对母女死亡,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11月23日,陈桥华与发廊女发生争执,最终用双手掐死了发廊女并将尸体肢解。这种残忍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和恐惧。 除了这些罪行之外,陈桥华的黑色档案里还有一笔抢劫摩托车的罪行和一笔玷污妇女的罪行。这些罪行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影响。 最终他被判处了死刑,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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