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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治部关于渡过大渡河后六月份政治工作的指示 (一九三五年六月二日在化林营)

总政治部关于渡过大渡河后六月份政治工作的指示 (一九三五年六月二日在化林营) 各军团政委、政治部主任: 在野战军已渡过大渡河后,进到了预定创立根据的地区,六月政治工作之中心为: (甲)用一切方法提高部队的战斗情绪及战斗力,为此: 1应向干部及红色战士广泛的解释渡过大渡河胜利的意义,及为着创立新苏区我们面前的战斗任务,要使全体指战员了解只有战争的胜利消灭进攻我们的敌人,我们才有可能站稳脚根建立根据地,在这解释之中继续并深入反右倾机会主义以及偷安放心的情绪。 2.政治部应动员全部力量在每个战斗之前进行战斗鼓动及准备工作,作战时的政治保证及战后部队之迅速整理。 3.提高部队中的军事技能,特别是新战士必须会同指挥机关确定加强军事锻练的计划,并保证其实现,在连队中进行号召养成一定数量的特等射手,机关枪手、手榴弹手。 4.巩固部队首先是与疾病现象斗争,政治部应会同卫生机关在部队中进行群众的卫生运动,加强收容工作,整理十人团的工作,加强反对逃亡的斗争--特别在新战士中。 (乙)将地方工作提高到他是实现我们战略任务的主要的工作的高点: 1继续扩大红军,至少在六月份应达到总政所规定五月下半月数目字的两倍。 2.必须利用每一个时间争取与组织群众并式装他们,每个军团在本月至少须组织一个得力的有连的战斗力的游击队。 142/879·00142 中国社会科学院